事项名称 | 关于九洲江廉江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申报单位 | 湛江市发展改革局 | 建设单位 | 廉江市九洲江流域工程管理局 |
建设地点 | 廉江市 | 建设期限 | 36个月 |
总投资 | 29018万元 | 资金来源 | 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其余由廉江市负责筹措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潮),建设范围为九洲江干流木岭水闸至下游出海口部分河段,治理河道总长72.99公里(分汊口以上九洲江干流河道26.7公里,分汊口以下的安铺河15.93公里、营仔河15.49公里,支流沙铲河雅塘大桥以下河道14.8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是:岸坡整治27.51公里,新建(或改建)堤防6.52公里,加固堤防30.45公里,新建护坡24.87公里,地基防渗及堤后压渗处理19.0公里;拆除重建涵闸21座、引水闸3座,新建排涝涵闸3座。其中,九洲江干流(包括安铺河、营仔河)、沙铲河支流基本维持现状堤线不变,局部河段新建堤防或调整提线布置。 | ||
审批处室 | 农村经济处 | 联系电话 | 83133020/83133055/83133053 |
电子邮箱 | fgw_nj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425室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8年9月19日 至 2018年9月26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