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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粤西地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19 16:29:25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培育广东经济新增长极,现就促进粤西地区(湛江、茂名、阳江三个市)振兴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1.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开拓发展西部”的目标,充分发挥区位、资源和后发优势,东融珠三角、西接北部湾、北联大西南、南拓东南亚,创新发展模式,加快发展速度,壮大经济总量,提高人均水平,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努力把粤西地区建设成为广东重化工业基地、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循环经济示范地和海洋经济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参与环北部湾地区、大西南地区以及东盟合作发展的门户和桥头堡,支撑广东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城镇群和新的经济增长极。

  2.发展定位。粤西各市要树立“大粤西”发展意识,加强协调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错位发展,全面提升粤西地区整体竞争力。湛江市要发挥西南地区出海大通道的作用,发展为全国重要的沿海开放城市、现代化新兴港口工业城市、生态型海湾城市、粤西地区的中心城市和环北部湾重要城市。茂名市要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为世界级石化基地、全省重要能源物流基地和特色现代农业基地。阳江市要加快融入珠三角,发展为广东新能源基地、重要产业承接地和现代滨海旅游目的地。

  3.发展目标。实现“三年大变化,十年大跨越”。到2012年,形成贯通珠三角、联接大西南、内部联通快捷化的粤西大交通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有大变化;临港重化工业和现代物流业形成规模,特色农业和海洋产业上新水平,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有较大提高,现代产业发展有大变化;城市集聚和辐射功能明显增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成效,宜居城乡建设有大变化;人均GDP和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有大变化;营商环境、政务环境和治安环境进一步改善,地区形象显著提升,发展环境有大变化。到2020年,粤西地区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

  4.以大项目为龙头发展临港工业。在粤西地区布局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大力发展石化、钢铁、电力、浆纸、船舶等产业,重点建设湛江钢铁、中科炼化一体化、茂石化炼油改扩建、阳江核电和抽水蓄能电站、茂名热电厂扩建、湛江木浆等重大项目。“十二五”期间,依托重大项目延伸和建设优势产业链条,发展中下游配套产业和相关装备制造业,形成若干个临港重化产业集群。

  5.依托港口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构建以港口和临港工业园为中心的现代物流平台,建设铁路、公路、海港相互连接配套的综合物流体系。把湛江、茂名市建成辐射北部湾、联接大西南的油品、铁矿石、煤炭、化工品、化肥、粮食、食糖等大宗货物集散中心,2012年粤西地区港口吞吐能力要达到1.9亿吨,2020年达到3.7亿吨。加快发展集装箱运输。加快发展信息、金融、会展、咨询、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建设电子商务平台、拓展无水港业务,大力发展贸易、中转、租赁、期货交割、保税仓储、结算等配套服务。

  6.做大做强特色农业和海洋渔业。发挥热带、南亚热带农业资源优势,发展壮大粮食、水果、北运菜、糖蔗、蚕桑、南药、花卉、珍稀树种和畜牧养殖等特色农业,建设粤西现代农业经济区。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强化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推广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培育和扶持一批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建设若干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省农垦集团的龙头示范作用,带动粤西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扶持发展外向型农业,推进湛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辐射带动茂名、阳江市开展对台农业合作。支持粤西各市建设国家级海洋渔业基地,重点发展远洋捕捞、近海养殖、海产品深加工等,建设南方外向型水产品养殖加工基地、区域性水产品集散地和科研中心。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业务,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7.大力发展滨海旅游和生态旅游业。制定粤西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整合旅游资源,合理开发滨海休闲游、农林生态游、溶岩景观游、历史文化游,建设粤西旅游黄金线路。重点建设湛江东海岛、天成台、湖光岩、特呈岛,阳江海陵岛、凌霄岩、“南海一号”博物馆,茂名环水东湾滨海旅游度假区、放鸡岛旅游区等旅游精品项目,统筹建设国际海洋邮轮停靠港,培育“黄金海岸”、“生态海岛”和“休闲胜地”等旅游品牌,把粤西地区建成国家级滨海旅游休闲目的地。充分挖掘雷州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资源,构建名城旅游线路。

  8.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和特色经济。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民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粤西籍企业家“回乡创业”,加快发展壮大民营企业家队伍。进一步提升民营科技园区建设水平,扶持发展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加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做大做强一批行业龙头企业。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构建自主品牌。利用好中博会等平台,促进民营企业参与国内外经贸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配套产业链建设。

  9.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托钢铁、石化、电力等重大项目,以湛江东海岛重化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和茂名石化产业园为重点,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争取近期建设一批风电项目。

  三、强化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10.完善陆路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洛湛铁路广东段,尽快开工建设广东西部沿海高速铁路、湛江东海岛铁路、合浦至湛江铁路,做好茂名港博贺新港区进港铁路的前期工作,支持湛江至海安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支持广州至湛江铁路改造提速。规划建设江门到阳江的城际轨道交通。加快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建设。加快建设沈海线湛江至徐闻段、包茂线粤境段等出省高速公路通道,以及阳江至阳春、罗定至阳春等区域干线高速公路,完善粤西高速公路网络。加快湛江东海岛大桥建设,规划建设阳江海陵湾大桥。

  11.推进深水良港、空港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以湛江港为枢纽,以茂名港、阳江港为重要支撑的粤西港口群建设,重点建设原油、散杂货、集装箱泊位,加快建设湛江港、茂名港博贺港区大型专业化码头泊位及深水航道,加快30万吨级以上码头建设。加强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推动发展多式联运。增强湛江机场辐射能力,积极推动湛江机场迁建项目前期工作。支持阳江建设现代通用航空示范基地。完善海关、检验检疫等口岸建设,提高大通关能力。

  12.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水利防灾减灾工程体系和适应可持续发展的供水保障体系。继续实施雷州半岛扩大治旱工程建设。加快病险水库及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重点推进鹤地水库、高州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及骨干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快建设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和茂名东南部沿海地区等调水工程。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支持加快雷州青年运河灌区和高州水库灌区改造工程建设。加强鉴江、漠阳江、九洲江、南渡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加强重要海堤、水闸达标加固建设,到2012年,实现地级市防洪(潮)能力达到100年一遇,县级市达到50年一遇的标准。

  四、深化改革开放合作激活发展动力

  13.以“双转移”为重点主动融入珠三角。支持粤西各市与珠三角地区建立全面合作机制,办好阳江、湛江、茂名省级示范产业转移园区,提高承接珠三角以及国内外产业转移的能力,形成粤西产业转移集聚区。推动建立粤西地区和珠三角地区高新技术产业融合机制。完善粤西与珠三角各市劳务合作机制,共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示范基地,促进富余劳动力向珠三角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14.积极参与北部湾、大西南和东盟等区域合作。把湛江纳入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用好有关政策措施。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把湛江建成大西南的出海主通道。加强与海南经济特区的合作。加强与港澳的联系、交流与合作。鼓励粤西地区加强与东盟的经贸、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交流合作,缔结友好城市。鼓励粤西地区企业赴东盟投资办厂,开拓工程承包市场及合作开发资源、能源。支持粤西地区与东盟共建旅游合作试验区,建立旅游便利签证合作机制。支持湛江市设立保税港区,发挥沿海开放城市作用。支持建设茂名、阳江市区域性保税物流中心。

  15.加大现代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强化招商引资,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主动引进各类企业,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和央企、骨干民企等国内大企业投资粤西地区。由省政府协调,省外经贸厅和省海洋渔业局联合主办,粤西各市每年轮流承办一次“海博会”,创新招商引资载体,提高招商引资水平。

  16.加强粤西地区内部合作。构建三市一体化合作发展框架和机制,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统筹安排粤西地区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等重大事项。探索加强以湛江港为中心的粤西港口合作机制,建设粤西大港口。鼓励粤西各市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激发活力。

  17.鼓励体制创新先行先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电子政务,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的县域行政体制综合改革,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推进农村经济组织创新。探索试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运行机构合并、统一管理的新机制。在湛江建立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广州、佛山、肇庆市与湛江、茂名、阳江所属的特困农信社开展定向合作扶持。支持搭建新型投融资平台,创造条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或合作银行,鼓励设立政策性担保公司。帮助解决好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

  五、加快粤西特色宜居城乡建设

  18.强化城乡规划管理。加快城镇化进程,编制粤西地区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规划建设有粤西特色的宜居城乡。培育以湛江市区和茂名市区为核心的湛茂都市区,构建“湛—茂经济发展圈”。支持湛江市高标准规划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型海湾城市,茂名市向南靠海拓展城市空间,阳江市提高中心城区集聚和服务功能。

  19.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城乡统筹力度,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生态环境、卫生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广湛江市创建生态文明村的经验,以推进农村环境建设为抓手,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推动农村公共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整治村容村貌,完善村民自治。大力开展农业技能培训,五年内使粤西每个村都有一名以上的农业技能人才。

  20.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主体功能区的发展功能定位,制定分区环境保护政策,加强对粤西地区重大项目的环境评估与监测。加快建设市县污水处理工程,到2010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各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推广村镇收集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的方式,加强规模化水产养殖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到2012年,各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建立以生态公益林为主体的绿色生态屏障,规划建设一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加快红树林及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保护海洋生态。支持解决高州水库、鹤地水库、大河水库等水资源生态保护问题,启动鉴江流域和高州水库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保护工程。加强对鉴江等流域的污染治理。

  六、加快发展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

  21.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落实《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建立健全人口与计生工作机制,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努力提高人口素质。到2012年,粤西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责任考核均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22.加快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事业。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2年,粤西各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技工教育,省市共建湛江、茂名、阳江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支持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医学院、湛江师范学院等高等学校提高发展水平。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自主创新,支持粤西地区建立产学研创新联盟和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实施一批面向粤西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专项,鼓励粤西地区在条件成熟时申报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挖掘和开发粤西特色历史民俗文化资源。

  23.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扶贫工作“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按照省统一部署完成农村特困户的危房改造,有条件的力争尽快完成茅草房和泥砖房改造。试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的政策衔接,做到应扶尽扶。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加大粤西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力度,统筹好城乡各类群体劳动者的就业。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在粤西开展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试点。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参合率巩固在98%以上,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加强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建设。

  24.强化社会管理。探索建立服务型、社会化、信息化的社会管理新体制,推进城乡平安和谐社区建设。以推进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涉枪、涉爆、黑恶势力等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狠抓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加强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建设,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提高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重解决征地拆迁和退役军人、转产转业渔民、水库移民的就业、医保等热点难点问题。

  七、加大振兴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25.加大促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省财政设立粤西现代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各市每年5000万元,从2009年起一定四年。省财政统筹有关专项资金,支持粤西地区加快推进省级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省财政按规定安排粤西地区支农政策补贴,并对粤西地区农业大县财政资金周转予以倾斜帮助。

  26.扶持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省对粤西地区财政困难县(市),给予教育专项资金的适当倾斜,并安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安排粤西每个市2000万元,支持每市扩建一所技工学校。

  27.加大支持建设用地。鼓励粤西地区开展废弃盐田、矿区土地复垦和“三旧”改造,科学进行填海造地,对形成的用地,支持转为城市发展以及临港工业和配套产业园区的建设用地,适度增加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产业转移园区内投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和由省立项的项目,由省专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鼓励粤西地区利用园地山坡地补充耕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前提下,支持将国有农场土地转为发展现代产业的建设用地。

  28.加大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西部沿海铁路阳江—茂名—湛江段建设的征地拆迁补偿困难给予适当帮助。支持粤西地区县乡公路建设,落实好对县道建设和镇通行政村道路建设的补助政策。对粤西地区建设港口集疏运系统、发展多式联运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省财政给予适当支持。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对粤西地区改水治旱工程、灌区改造工程建设给予适当倾斜。省财政对粤西城乡规划覆盖率较低的市、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29.扶持海洋渔业发展。支持粤西地区标准化渔港、人工鱼礁、深水网箱现代养殖园区建设。加大对海洋渔业科技推广以及渔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继续支持湛江市实施振兴南珠规划。在湛江市建设“海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院”。在阳江市建设南海海洋捕捞研发中心和粤西水产品物流中心。

  30.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省财政一次性安排粤西每个市500万元,作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扶持资金。支持省农科院设立分支机构,扶持粤西地区建设国家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和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区。支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基础设施。

  31.增加扶贫投入。支持粤西治旱引水,对农村饮水工程进行补助,并对粤西困难地区给予重点补助。加大对粤西地区转产转业渔民和水库移民的扶持力度,提高减船和渔民安居项目补助标准,将渔民技能培训纳入省“双转移”统筹安排。推进产业化扶贫,加大对国家和省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大对革命老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禹杯”专项资金,要结合各地农村危房改造竞争性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支持粤西地区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八、加强组织领导

  3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选准配强粤西地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科学发展的实绩选人用人,大胆启用懂经济、善管理的开拓型、发展型领导干部。努力提高领导班子谋发展、于事业、保稳定、促创新的能力。

  33.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推动干部交流,组织省直机关、珠三角地区与粤西地区干部交流任职。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强化领导实绩考评,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好粤西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特别是经济技术人才。

  34.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鼓励引导省、市、县(市、区)年轻干部到粤西地区基层锻炼。定期在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村干部中招录乡镇干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加强乡镇党委、政府建设和村(居)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

  35.加强统筹协调。省政府每年牵头召开一次粤西地区发展协调会,研究解决粤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粤西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各市定期轮流牵头,协调粤西地区振兴发展有关工作,协同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以产业、劳务合作为重点,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加强与粤西地区的区域合作,实现共赢发展。省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各项扶持粤西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牵头编制粤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产业、生态、环保等专项规划,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粤西地区改革发展成果,营造新一轮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粤西地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改变落后面貌、振兴发展粤西地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抢抓机遇,励精图治,为建设富庶美好的新粤西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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