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资〔2016〕1461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722号),为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改善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实训设施建设,国家下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专项用于我省3个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现将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请有关市发展改革局尽快转下达至项目单位,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是本投资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的投资安排、建设进度和质量、投资和项目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请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和发改投资〔2016〕722号文的要求,加强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或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二、项目应当加强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管理,投资下达后,每月8日前要通过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库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及时填报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722号)
附件:2.广东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4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肖佳妮,020-83813112,传真:020-83138637)
相关附件:通知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