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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将出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打造绿色海岸带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7-18 15:09:00

       为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提升环境保护基础保障能力,统筹海洋经济持续发展与海洋资源科学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记者日前了解到,我市即将出台《江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具体内容包括强化陆海污染源头防控、实施近海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

       强化陆海污染源头防控

       我市海域广阔,岸线延绵曲折,港湾多,海岛多,拥有丰富的岸线资源、海岛资源、浅海滩涂资源、港口资源、滨海旅游资源和生物资源。全市领海基线以内海域面积2886平方千米,大陆岸线414.8千米,约占全省的1/10。有大小海岛561个,数量位居全省第二,面积共有249.97平方千米,海岛岸线365.8千米。

       为持续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规划》主要有5个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坚持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坚持科技引领,夯实基础;坚持公众参与,强化监督。

       按照《规划》,到2020年,全市海洋生态安全格局将逐步完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基本实现海洋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保障能力逐步完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保持稳中趋好,海洋功能区水质监测全覆盖,大陆自然岸线不少于203.5公里,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85%,全市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不低于25公里,海洋生态红线面积不少于1194.73平方公里。

       《规划》将强化陆海污染源头防控放在重要位置。一方面要强化海洋生态空间管控,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强化主体功能区规划在海洋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作用,重点落实银湖湾和广海湾主体功能区划;协调海、陆主体功能区对接,坚持海陆统筹、以海定陆,科学布局海洋和陆域产业发展。

       同时,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确保生态红线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和近岸海域水质等各项考核指标符合要求;要加强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进一步加强围填海管理,逐步实现陆海统筹,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绿色海岸带。

       另一方面,推进海洋产业绿色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沿海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逐步淘汰高污染企业;推行清洁生产,降低资源消耗和排放;推动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绿色发展能力。同时,推动沿海产业生态化发展。以沿海不同区域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沿海经济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功能布局,扩大环境容量与生态空间,推动沿海产业生态化发展。推动落实涉海企业环境准入要求。严格执行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格项目审批,提高产业准入门槛。

       推进海岛生态保护与修复

       《规划》强调,要加强近岸海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推进陆源污染防治。加强入海排污口管理,推进落实“河长制”,同时,实施海湾综合治理,加强美丽海湾建设,加大滨海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控,并加强岸线保护与整治修复,在新会区银湖湾开展红树林岸线修复,在台山市广海湾、镇海湾开展重点区域岸线整治,到2020年完成25公里海岸线整治修复。

       同时,推进海岛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不断提升海洋保护区管护能力,重点建设江门中华白海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保护区管理网络化、动态化、数字化和信息共享化,提升保护区管理水平;加强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落实保护区管理办法,并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调查,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态系统、物种、遗传资源调查与评估,建立全市海洋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实施海洋濒危野生水生生物救护,推进海洋生物资源养护,落实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规划》还要求提升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打造监测数据平台,并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海洋生态环境执法。

       在实施保障措施方面,《规划》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考核监督。推行近岸海域水质考核制度,并加大资金投入,要求沿海市(区)政府把海洋环保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用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特别是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保障项目实施。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制定和完善投融资、税收、进出口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引导资金投向环保项目,扩大引进资金的力度和领域。

       此外,《规划》要求提升科技支撑,将海洋环保工作与科技发展相结合,提高海洋环保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水平,并加强与周边区域沟通联系,深化在水体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海岸线和区域渔业管控、海洋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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