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北部山区经济的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十五”期间,围绕“加快北部山区发展,五年打基础,十年上台阶,力争在十年内实现北部山区脱贫致富”的战略目标,制定了《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粤发〔2002〕13号)及《关于加快山区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粤府办〔2002〕88号)等一系列加快北部山区经济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公路建设的政策措施,在政策和资金支持等各方面予以倾斜,并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重点抓好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使我省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经过“十五”期间的建设和发展,我省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对北部山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
(一)发展成绩。
1.公路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一是实现了北部山区地级市通高速公路的目标。“十五”期间,随着京珠高速公路广东段、惠州至河源、河源至梅州、汕头至梅州、广州至云浮、粤赣等高速公路的建成投入使用,我省所有北部山区地级市均通高速公路,北部山区与周边省份以及珠三角地区相连的公路运输通道得到改善。二是农村交通运输状况得到很大改善。通过“十五”期间的改造和建设,北部山区国道公路基本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实现了市到县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县到镇基本通三级公路、所有行政村通公路的目标;全省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北部山区公路网络的进一步完善,改善了北部山区和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到2005年底,全省北部山区公路总里程达到52868公里,比2000年增加2690公里,增长7.2%。其中高速公路里程达731.5公里,比2000年增加了717.7公里;一级公路里程达到1177.8公里,比2000年增加了22.1公里;二级公路里程达到7637.7公里,比2000年增加了1953.9公里。北部山区公路网密度由2000年的56.17公里/百平方公里提高到58.9公里/百平方公里。2005年,北部山区铁路营业里程达990公里,占全省总里程5.6%。
2.内河航道得到有效改善。“十五”期间,我省北部山区内河航道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共整治航道里程196公里,占全省整治航道里程648公里的30.2%。完成了北江下游航道整治工程、连江航运枢纽改造工程、西江“四滩”整治工程、东江河源至惠州航道整治工程、汀江梅潭河口浅滩整治工程、北江车头洲浅段整治工程、北江七星岗浅段整治工程等;开展北江中游韶关至清远航道整治工程、连江西牛航运枢纽工程、韩江上游(梅江、汀江)航道整治工程、连江航运枢纽加固及航道整治工程等航道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北部山区航道的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北部山区水路运输条件,对北部山区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3.铁路建设取得一定成绩。“十五”期间,建成了梅州至福建坎市、阳江至阳春、阳春至罗定铁路,我省北部山区的铁路运输条件有所改善;目前,武广客运专线已全线开工建设,韶赣铁路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随着这些铁路项目的建成,我省所有北部山区市将通过铁路网络与周边省份和珠三角地区相连接。
4.北部山区公路收费站大幅减少,降低了北部山区经济发展成本。“十五”期间,我省收费站清理整顿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撤销了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非经营性公路收费站,北部山区公路收费站大幅减少,减轻了农民负担,降低了北部山区经济发展的成本。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省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对北部山区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支撑和促进作用。但总体上看,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仍然较低,农村“行路难”的问题依然突出,还不适应北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要求,交通基础设施仍然是北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1.运输能力不足,不适应北部山区经济加快发展的需要。“十五”期间,虽然全省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进一步提高了北部山区公路通达度,但由于农村公路运输主骨架尚未完全建成,路网密度仍然较低,客货运站场建设滞后,相当部分农村交通条件仍然较差,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内河航道等级低,未能形成长距离、规模化的水运通道,不能满足沿江沿河地区运输需要,也制约了水运优势的发挥;铁路运输未成网络;除梅州市,其他北部山区都没有民用机场。
2.总体技术水平偏低,抗灾能力弱。我省北部山区的高等级公路(二级以上公路)共9574公里,占通车里程的18%,大大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相当部分县乡道路等级低,路况差,抗灾能力弱;不少公路安全设施不完善,不能满足运输安全的要求。航道等级普遍偏低,设施严重老化,北江、韩江干流经常出现断流和阻航事件,上游支流航道由于等级低,内河运输出现逐步萎缩的态势;港口普遍规模比较小,专业化程度低,设备陈旧。
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虽然近年来我省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了对北部山区交通发展的投入力度,但由于北部山区的经济基础薄弱,筹资难度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北部山区交通发展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因素。
4.公路、航道养护管理问题突出。由于资金不足,我省北部山区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普遍存在“重建轻养,重建轻管,建养不协调”的问题,公路养护技术水平低,不能适应公路发展的需要。航道养护方面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资源节约型交通发展之路,正确处理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北部山区土地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关系,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以公路建设为重点,加快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路网通畅水平和抗灾能力,改善北部山区投资环境以及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缩小北部山区与珠三角及东西两翼地区发展条件的差距,为加快北部山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连通珠三角及周边省份的高速公路主骨架,完善以县乡公路为骨干的北部山区公路网,基本完成乡镇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农村地区的运输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全省北部山区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7万公里,公路密度达74公里/百平方公里;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358公里;航道的通航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得到加强,客运通达度不断提高,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到2020年,我省北部山区将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各种层次公路相互衔接的公路网络,铁路运输网络进一步完善,运输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初步形成北部山区内河航道干支相通、安全便捷的内河航道网。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
1.完善北部山区与珠三角及周边省份相连的高速公路通道。重点建设梅州至福建漳州、清远至连州至湖南永洲、四会至怀集至广西信都、韶关至江西赣州、罗定至广西岑溪、云浮至平台等连接湖南、江西、福建、广西等周边省份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广州至河源、广清高速庆丰至银盏段等连接珠三角地区的高速公路。
2.进一步加强区域公路网的建设与改造。一是改造提高区域干线公路网,提高干线公路网的运输能力,重点是改造国省道及部分重要经济线路、旅游线路、国防线路,使国省道成为有效、便捷连接高速公路和区域内重要节点的重要经济线路。二是进一步加强县乡公路网的建设与改造,重点是县道路面高等级化,基本完成乡镇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
3.进一步加快公路枢纽站场的建设。重点建设完善两个省一级公路枢纽站场(韶关、梅州)和4个省二级公路运输枢纽(云浮、清远、连州、河源),加快县级公路运输枢纽和中心镇客货运站的建设。
(二)加快铁路通道建设。
重点建设武广客运专线广东段、韶赣铁路广东段、罗定至岑溪铁路等出省通道,加快推进贵阳至广州铁路广东段、南宁至广州铁路广东段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广梅汕等既有线路的扩能改造工作,逐步提高北部山区铁路运输水平。
(三)加快内河航道和港口建设。
重点建设北江中游韶关至清远、东江中游河源至惠州、韩江上游(梅江、汀江)、西江干流界首至肇庆等航道整治工程,完善航道支持保障系统,逐步改善北部山区航道通航条件;推进内河航运船舶标准化;完善内河港口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专业化码头泊位,提高港口机械化作业水平,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建设集装箱专业码头。
(四)逐步改善民航运输条件。
根据北部山区经济和旅游等产业的发展需要,适时对梅县机场进行改造,充分利用现有机场资源。
我省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及2010年高速公路、铁路、航道、民航规划图见附图。
四、主要措施
(一)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加快我省北部山区交通发展的重要性,把加快北部山区交通发展摆在我省交通发展的重要位置,交通、国土、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北部山区交通发展的支持力度,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进一步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从全局、长远的战略高度,正确处理好交通运输发展与自然、环境、资源的关系,节约土地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实现我省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加快农村客运网络建设,提高农村客运通达度。
(二)地方政府要认真筹措铁路、内河航道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一是要按照省政府和铁道部共同签订的《关于加快广东省铁路建设会谈纪要》精神,项目沿线相关地方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武广客运专线广东段、韶赣铁路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在线路走向选择、建设施工等方面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确保铁路建设顺利进行。二是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府〔2004〕104号)精神,对于北部山区航道建设项目,沿线地方政府按项目总投资5%安排配套资金。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确保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到位,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投入使用。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要加快北部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力争2009年完成全省乡镇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的工作目标。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三)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分散,涉及面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同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指导,防止有限的建设资金被挤占或挪用,确保资金足额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本参与我省北部山区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站场等经营性项目的建设。积极探索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捐资修路的办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农村公路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
(五)建立长效稳定的养护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要坚持建养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有效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强化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建设,改进养护技术,提高养护水平,确保农村公路具有良好的运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