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石油市场管理工作总结和2016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商办运函〔2016〕33号,见附件1)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5〕150号,见附件2)的有关要求,为全面总结2015年全省石油市场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一步做好2016年石油流通市场管理信用信息公示(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含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下同)要认真总结2015年度本地区石油市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2016年工作安排和有关建议,于3月4日前报我委(电力能源处,邮箱:dlnyc@gdei.gov.cn)。
二、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本地区石油流通企业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详细填写有关报表(见附件3-8),并于3月31日前报我委(电力能源处,邮箱:dlnyc@gdei.gov.cn)。
三、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根据“双公示”工作要求,梳理本地区涉及原油、成品油经营资质的行政许可事项,整理处于有效期内的所有存量信息,填写石油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梳理表(见附件9),并于3月31日前报我委(电力能源处,邮箱:dlnyc@gdei.gov.cn)。
附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石油市场管理工作总结和2016年度工作安排的通知
(商办运函〔2016〕33号)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
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5〕150号)
3.2015年度成品油批发企业基本情况表
4.2015年度成品油仓储企业基本情况表
5.2015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
6.2015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
7.2015年度外商投资成品油零售企业情况表
8.2015年度原油经营企业基本情况表
9.石油经营行政许可事项梳理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