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委同意将《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00#编码佛顺D88#规划点从原址“佛山市顺德区北华路与东华路交界处”调整至“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华路西溪路段”,规划点序号和编码不变。
请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具体选址。
待土地招投标工作结束后,请你局指导中标企业凭本选址意见函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确认书》、受让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文件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向我委申请办理加油站新建规划确认手续。
鉴于控规尚未落实,我委暂不予办理《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02#编码佛顺D90#规划点从原址“佛山市顺德区聚龙大道和同兴路交界处”调整至“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乐龙路西庆路段”。请落实相关规划、土地后另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