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社会发展领域2014年及以前年度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安排项目公示 | ||
申报单位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建设期限 | ||
总投资 | 资金来源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抓紧做好整改工作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506号)文件精神,根据地市申请,现将社会发展领域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调整安排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2017年1月17日至19日,如有异议,请向社会处反馈。 | ||
审批处室 | 社会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83138644 |
电子邮箱 | shcxj@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1221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7年1月17日 至 2017年1月1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