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项目核准前的公示 | ||
申报单位 |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珠海市 | 建设期限 | 36个月 |
总投资 | 82.08亿元 | 资金来源 | 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5%,由建设单位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路线起自珠海斗门区白蕉镇(接江珠高速),经鹤洲北围垦区,跨越鹤洲水道进入鹤洲南围垦区与洪(湾)鹤(洲)大桥相交,跨越白藤河水道,经三灶镇、小林镇,跨越鸡啼门水道,经南水镇,终于高栏港区十字沥(接高栏港高速),路线全长约34.6公里。 全线设置桥梁30877米/17座,其中特大桥24616米/9座,大桥6261米/8座。全线设置鹤洲北、鹤洲南(枢纽)、白藤、红旗、大林(枢纽)、南水、高栏(枢纽)等7处互通立交,预留连湾山1处互通立交。 鹤洲北至鹤洲南互通段约6.42公里采用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0米;其余路段约28.2公里采用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33.5米. 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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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处室 | 交通办综合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8658 |
电子邮箱 | 598349001@qq.com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