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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前的公示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19 17:06:06
事项名称 广东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项目建议书
申报单位 广东省气象局 建设单位 广东省气象局
建设地点 广州等20个地级以上市 建设期限 2014-2019年
总投资 10.3亿元 资金来源 中央和广东省按1:1比例承担建设资金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气象观测能力建设。实施地面遥感观测能力、成因观测能力、卫星遥感观测能力建设,建设山区暴雨致灾试验基地,配置应急移动气象观测设备。
 (二)预报与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建设完善山洪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山洪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体系、山区暴雨精细数值预报系统,提高山洪地质灾害业务支撑能力。
 (三)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山洪地质灾害预警服务支撑平台,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完善灾害防御预案、宣传培训演练等群测群防体系。
 (四)信息网络支撑能力建设。升级优化地面广域网和局域网,建设边远通信和应急通信系统,升级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和气象会商系统等。
 (五)装备保障支撑能力建设。建设综合气象观测运行监控平台、气象观测装备维护维修平台,完善应急气象保障物质储备,建设气象计量检定标校实验室等。
 (六)配套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建设。改造地质灾害防治点台站管线实施等。
 
审批处室 农村经济处 联系电话 020-83133057
电子邮箱 fgw_njc@gd.gov.cn 邮政编码 510031
邮政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427室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4年7月22日至2014年7月28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相关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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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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