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 年第2 号)相关规定,已办理以上17 家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东莞市昆胜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地址变更备案,连州市悦亮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变更备案。
请各企业及时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逐车、如实填报二手车辆交易信息与企业经营数据,建立车辆交易档案,严格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之规定规范经营行为,遵守国家、省市各项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生产及消防安全,并自觉接受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