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8日推出15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涵盖出入境证件办理、交通管理、行政审批等多个方面,其中包括放宽企业港澳商务备案,降低了备案门槛,拓宽了备案范围。
广州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此次对企业申办港澳商务备案条件进行调整,由原来企业员工需在所属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调整为3个月以上;对与港澳地区有商务往来、文化交流等活动的民间组织机构,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可免交纳税证明,按需申办;对集团式经营的单位,其各子公司商务备案配额由集团自行调配。
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蔡巍称,该新政实施后,方便了备案企业派遣新入职员工赴港澳地区开展商务洽谈;改变以往民间组织职员往来港澳全靠办理个人游的局面,让民间组织与港澳地区相关机构进行交流往来更加便利;放宽以往集团企业备案人员不能相互调配且年度内只能变更备案人员名单两次的限制,着重服务于集团及时按需调整备案员工,进一步满足集团式经营企业发展港澳业务的需求。
对于持电子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广东省内居民办理赴台旅游再次签注,广州市公安局规定,持证人可在互联网或自助机自助申请,免于前台递交申请资料,7个工作日获得批准后,即可在广州市各出入境办证网点自助机上自行打印赴台旅游签注。
广州市公安局还对原有出入境业务“急事急办”的条件进行了细化,在公安出入境业务窗口建立65岁长者办证“快速通道”,并规定“中国公民查询出入境记录结果立等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