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13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我省社会养老服务项目设施建设。现将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请尽快转下达至项目单位,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监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稽查和考核,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管理,并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项目资金落实、项目实施进展和效果、监督检查情况等。请每个季度结束后十天内,向我委(社会发展处)报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季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