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方面,广州将依法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车船税、购销合同印花税等征收标准。在降低土地成本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业用地工业规模和创新用地供应模式。比如,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亩用地指标专门支持工业项目,确保中长期内全市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25%。同时细化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出让、先租后让政策,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通过绩效评估,原租赁企业可申请转为协议出让。
广州还将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允许条件成熟的产业园区开展产权分割试点、简化工业用地扩容手续、免收超容积率地价、解决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等。
在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方面,《实施意见》对养老、工伤、失业、医疗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政策。比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医保缴费比例。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并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在2020年之前从8%逐步降到6.5%左右。
降低用电成本方面,广州将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取消或降低部分电力收费项目和随电量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落实省蓄冷电价政策等。
降低运输成本方面,主要是将省合法装载货运车辆通行费8.5折优惠政策延伸到部分市属国有全资高速公路路段,停止审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费项目。
在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广州将压减投资立项审批时限,落实省权限范围内工业产品的“先证后核”和“承诺许可”审批模式的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职能,简化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审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服务收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