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东莞将在5年内加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国内国际影响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大型骨干工业企业服务收入占总销售收入平均达到10%以上。鼓励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发展,招引培养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高端专业人才。
在加强研发创新能力建设方面,《意见》要求要围绕东莞大力发展的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和产业集群,促进面向区域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生产性科技服务业集聚,重点推进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大学创新城等科技服务基地建设,为园区乃至华南地区的高科技企业提供优质、全面的科技服务,打造集教育、培训、研发、产业化于一体的科技服务创新区。
根据《意见》,东莞将积极推动“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信息服务业,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的智能化、柔性化和服务化,促进制造企业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作等新型制造模式,支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在线定制、线上到线下等运营模式。到2020年,培育5家以上具有较大规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
同时,东莞将积极打造珠三角物流枢纽城市,充分依托现有的京九铁路、虎门港码头、发达的高速路网等优势,紧紧抓住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机遇,加快打造珠三角物流枢纽城市。到2020年,建成10个以上区域性物流枢纽中心,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下降至15%左右。此外,相关部门将推动地方金融机构通过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方式发展壮大,争取申请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征信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