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广东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发展规划 > > 内容

广东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6-14 11:09:16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我省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着力优化服务业投资环境,积极推动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服务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载体建设进展显著,发展环境逐步改善,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提升,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为“十三五”时期服务业进一步加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一、贡献作用日益突出。“十二五”期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由2010年的2092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6853亿元,年均增速9.5%,高于第二产业年均增速1.5个百分点;占GDP比重在2013年首次超过第二产业,2015年达50.6%,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5.9%,拉动经济增长4.5个百分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十二五”期间,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总资产年均增长超过21%,2015年达7.42万亿元,税收(营业税及附加和应缴增值税)年均增速16%左右,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从33.2%提高到36.9%,产业结构初步向以服务经济为主的转变。
       二、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信息服务、电子商务、金融、物流、旅游、健康服务、文化创意等领域发展迅猛,201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60.4%,比2010年高2.7个百分点。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服务业快速崛起,“互联网+”催生了网络购物、网上支付、跨境电商、网络广告、在线租车、在线教育、在线旅游等新兴业态。2015年,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820亿元,比2014年增长52.9%;全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167.3亿元,规模居全国首位;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4.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8.1%。
       三、平台载体建设加快。依托中心城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进制造业基地等,打造形成了7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自贸区以及广州珠江新城中央商务区、中新知识城、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松山湖等为代表的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规模效应显著,初步实现高端要素集聚,成为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载体。其中,2015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0%,全年新设企业超过5.6万家,逐步形成现代产业新高地和新的经济增长极。
       四、改革创新成效明显。“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旅游业、服务外包、工业设计、广告、云计算、社会养老服务、电子商务、家庭服务、科技服务等具体行业政策措施,积极推动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取消和下放一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前置审批事项,有效降低了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为服务业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率先基本实现,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分类标准,我省对港澳开放的服务业类别达到153个,开放率达95.6%。
       同时,我省服务业发展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供给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农业的融合程度仍较低,生活性服务业的供给体系尚未完善,还不能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的需要,服务业有效供给需进一步增加;二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鼓励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氛围尚未形成,部分行业和领域准入限制依然较多,国际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尚不完善;三是部分服务行业缺乏标准和规范,服务业人才特别是拥有国际视野、复合背景的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缺乏,服务业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制约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四是应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任务依然艰巨,新兴和高端服务业发展速度虽快,但总量规模不大、发展不够充分。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省迈入以服务经济为主的发展新阶段,服务业发展将面临着新的环境,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一是产业技术革命催生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新一轮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兴起,信息互联网技术深入应用,产业融合趋势逐渐加快,将推动产业组织和商业方式产生重大变革,不断催生服务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二是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比重迅速提升。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进入深度调整中,经济和贸易增长放缓,国际产业分工格局重新洗牌,全球范围内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升,发达国家服务业向新兴经济体扩展的趋势日渐明显,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比重正逐步提升,新兴经济体服务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三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为我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建设将推动我省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业“走出去”,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提升粤港澳服务业合作水平,加快服务业发展创造了机遇。四是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制造业的转型升级等都对生产性服务业提出了更多、更高需求。五是居民消费水平提升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化发展。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和生活消费水平提升,将有效扩大和提升商贸、餐饮、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保健等生活性服务业的需求,并将辐射带动物流、金融、信息、中介、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在迎来发展良好机遇的同时,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一是世界经济复杂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全球经济一直处于深度调整阶段,复苏过程曲折复杂,全球部分国家“逆全球化”、反自由贸易思潮明显上扬;二是由技术革命带来的产业分工全球化对我省高端服务业发展形成挤压效应。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应用,部分生产性服务业的服务半径得到无限扩展,发达国家将利用先发优势对我省高端服务业发展形成严重冲击和挤压;三是制造业增速放缓对服务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制造业增长速度放缓,对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服务业转型升级的任务依然艰巨。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服务业主导的新格局,满足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活品质提升的需要,按照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和产业融合的发展方向,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着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着力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着力培育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构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打造服务经济强省和国际化区域服务中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适应我省产业转型、消费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调控作用,引导发展要素流向需求旺盛的产业领域,确保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坚持创新驱动。抢抓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新机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深入开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清除限制资源流动的障碍。
       ——坚持开放合作。统筹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进一步拓展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吸引外资进入国家重点开放的行业和领域,促进在高端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领域的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
       ——坚持融合发展。推进我省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有机融合,加大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服务领域的应用,促进服务业各个业态之间渗透交融、协同创新,催生服务业新业态,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坚持重点突破。聚焦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扩大高端生产性服务和普惠生活性服务供给,形成优势行业和领域,带动现代服务业全面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省服务业发展规模持续壮大,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服务业结构更加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高效专业的生产性服务体系和优质全覆盖的生活性服务体系。主要预期目标包括:
       规模更加壮大。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5%左右,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56%,继续位居国内各省市领先水平。人均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5万元以上。
       结构更加优化。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3%。生产性服务业提质发展,产业短板得到初步加强;生活性服务业网络化发展,建立完善深入到基层社区的服务体系。形成一批大型知名服务业品牌,在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方面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
       布局更加合理。广州、深圳核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业发展层次进一步提升,形成高端服务业聚集区。珠三角其他地市显著增强产业集聚和辐射能力,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和消费升级需求,着力推进相关服务业发展。粤东西北地区依托新城新区建设和特色资源加快服务业发展。总体上形成双核引领、多极支撑的雁阵发展新格局。
       支撑更加有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有机融合,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供更有力保障。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全省经济发展强大的辐射带动作用充分体现,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成为我省发展高端服务业的新平台。现代服务业对外合作层次全方位提升,成为我省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推动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支撑,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比重达到15%。

第三章 着力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
 
       第一节 科创服务
       加快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产品生产全周期的科技创新和创业创新服务体系。重点发展研究开发、工业设计、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服务,做大做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运营交易等重点环节。着力构建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新型研发组织建设。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加快建设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支持建设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开源社区、社会实验室、创新工场等互联网创新平台。创新和完善科技服务产业链条,培育发展科技服务外包、科技金融、科技信息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做强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知识产权转化市场化服务,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广州)中心基础数据及系统建设,打造省互联网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全力打造“珠三角工业设计走廊”,鼓励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升级,促进工业设计向品牌形象策划、产品内涵设计等领域延伸。开展工业设计相关基础研究和标准制定工作,支持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在工业设计中的应用。依托制造业基地,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的专业化、开放型高水平工业设计服务中心。到2020年,全省拥有国家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500家以上,建成孵化器800家,工业设计带动相关产值15000亿元以上,基本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功能综合化、结构网络化、手段现代化、服务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第二节 信息服务
       加快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车联网等领域,引导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在生产制造和生活消费各个环节中的应用。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NGN),推进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互联网数据中心和支撑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快IPv4向IPv6业务迁移。推动超高速无线局域网(EUHT)在高铁、地铁、智能交通和自贸试验区的应用试点。积极建设各类工业互联网信息平台,培育平台型服务产业。加快发展物联网、智能电网等新兴业态,培育建设物联网产业基地。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施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在粤布点建设“工业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撑“三农”发展数据库,推动珠三角地区创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加快建设省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省大数据产业园和大数据交易中心,创建国家大数据重点实验室。支持推广面向农业农村信息资源海量存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等农业信息化重点领域的云计算公共服务。鼓励软件企业加强工业生产控制核心软件研发,壮大软件信息服务业规模。鼓励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开展系统设计和业务流程再造服务,支持其向云计算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转型。到2020年,培育15-20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云计算骨干企业,全省软件产业规模超过1.1万亿元。

       第三节 供应链管理服务
       加快培育供应链管理企业,在原材料、装备、消费品和电子信息业等领域培育供应链管理应用试点企业,着力提升面向制造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水平,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全面引入供应链管理,鼓励中小企业与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合作。支持第三方供应链管理平台建设,为制造企业提供供应链计划、供应链物流、供应链金融、供应链电子商务以及信息追溯等集成服务,对制造企业的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产成品和产品消费等实现全过程的配套和跟踪服务。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供应链管理中的应用,提高供应链管理标准化水平,增强供应链全过程的可视性和可溯性。到2020年,培育形成15家专业服务水平高、集成服务能力强的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第四节 专业服务
       着力提升专业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水平,重点发展工程设计、战略规划、检验检测、咨询评估、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信用中介、售后服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清理规范会计审计、税务代理等专业服务准入门槛,明确并公开确需保留审批事项的审批主体、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参股联营等多种方式提供专业服务,支持专业服务企业采用兼并重组、合伙联营等方式增强企业竞争力。积极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检验检测与评定认证中心,鼓励开展在线智能化、多参数、信息化和网络化等工业检测应用。大力发展售后服务,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支持服务和远程维保服务,培育一批第三方服务标杆企业,重点加强机器人售后专业技术服务,建设一批国家售后服务质量监测中心。鼓励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展览集团和领军企业,举办高层次的国际性会议和展览。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业态,规范发展人力资源事务代理、人才测评和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培训、劳务派遣等服务。鼓励发展高端智库。加强专业服务职业培训,支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到2020年,力争超过100家专业服务企业列入省“十百千”品牌培育工程。

       第五节 文化创意服务
       大力实施精品战略,着力提升文化服务内涵和品质,促进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及其周边产品、网络游戏等文化创意产业繁荣发展,大力推进文化创意与先进制造、特色农业、旅游休闲等领域融合发展。进一步推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在文化创意产业中的应用,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发展数字媒体、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手机电视、手机动漫等新媒体产业。加快建设国家网络游戏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加快发展数字出版印刷产业,推动广东自主研发的数字出版核心技术产业化。加快文化会展业发展,扶持重点展会及节庆活动,培育文化会展品牌。深化国有文化单位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市场资源投向文化精品。鼓励发展文化产业风险投资,促进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对接,完善文化产权交易机制,支持文化事业市场推广、运营等专业服务。鼓励文化文物单位发掘馆藏文化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继续实施版权兴业工程,推进数字版权发展和建设版权云数据库。打造若干特色品牌文化创意园区,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到2020年,全省文化创意服务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建立,涌现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

       第六节 节能环保服务
       加快建设以节能投融资、节能技改、循环化改造、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节能评估等为主体的节能环保与循环经济服务体系。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引导节能服务机构和公司提供节能规划、能效诊断、能源管理、运营等专业化服务,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建立综合能源管理中心(平台)。积极开展售电平台和电力服务商试点。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实行能效“领跑者”制度。重点发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服务,着力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污染治理设施的工程总包和第三方运营服务,引导发展以系统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的综合环境服务。鼓励环保服务公司开展系统设计、设备采购(制造)、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一体化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业务,推行环境治理特许经营,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产业园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鼓励发展绿色信贷、排污(放)权及用能权交易、抵押融资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积极推进低碳试点省建设,完善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制度,提高碳排放信息监测、报告、核查水平,培育一批碳资产管理、低碳产品认证、低碳转型解决方案等服务机构或企业。加快构建充电站、充电桩等充电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到2020年,节能环保技术专业化服务达到40%左右。

第四章 创新发展优势生产性服务业
 
       第一节 金融服务
       重点发展高效安全、绿色普惠、开放创新的现代金融服务业,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加快建设现代金融组织体系,支持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等现有金融机构混合经营,重点打造地方金融龙头企业,支持中外资银行和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等,推进条件成熟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建立一批全国领先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积极发展各种类金融组织,推动信托机构壮大发展,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稳健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和港澳地区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鼓励发展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大力发展产业金融,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流动性贷款、进出口信贷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产业投融资需求;积极开展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重点领域融资租赁服务,引导企业利用融资租赁方式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拓展国际市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新金融。加快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广佛莞”和深圳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建设,打造广东“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加快以股权产权交易为重点的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国青创板、新三板华南服务基地、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一系列重大金融创新平台建设,整合现有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全省统一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积极推进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促进投融资及汇兑便利化、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构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金融服务体系。强化对“一带一路”建设的跨境金融服务,开展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跨境金融资产交易。到2020年,全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金融产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6%。

       第二节 现代物流服务
       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物流,提升物流信息化、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建设高效便捷、通达顺畅、绿色安全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推广企业零库存管理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培育发展专业化、精细化第三方物流。积极发展第四方物流,为供方、需方和第三方物流提供物流规划、咨询、物流信息系统设计、供应链解决方案等服务。鼓励发展单元化物流及精益物流,大力发展分拨管理、空箱集管、货单质押、代收货款等物流新业务。以托盘标准化及循环共用为切入点,深入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引导物流设施资源集聚集约发展,培育50个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生产服务型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和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体系中的应用,布局建设一批综合性、专业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大力发展重点物流干线多式联运,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排放的运输工具和节能型仓储设施。加快推进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将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积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物流枢纽,推动粤港澳航运物流服务自由化。加快建设广东铁路国际物流基地,打造“东盟-广东-欧洲”公铁海河多式联运国际物流枢纽,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货运物流合作网络,优化加强广州、深圳、珠海、湛江、汕头等港口建设,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物流大通道。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的物流费用降至14%左右。

       第三节 服务贸易
       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重点发展商贸服务、通讯服务、工程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旅游服务、运输服务等服务贸易。在广州、深圳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不断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研究建立适应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推动全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服务贸易公共平台,打造一批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加快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构建与国际高标准对接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大力推动高端服务业集聚,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深化粤港澳服务业交流合作,学习港澳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先进经验,在CEPA及其补充协议总体框架下,设立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省级示范基地,打造深化粤港澳合作载体。大力发展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兼顾培育在岸服务外包市场,重点发展信息技术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等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业务。促进企业突出核心业务开展专业化服务,支持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购买专业化服务,鼓励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专业化服务。支持建立服务贸易标准体系,鼓励产业技术联盟、龙头企业等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服务贸易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外包园区通信、软件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国际联网和信息运输能力。积极建设服务外包公共技术、信息服务、交易促进、知识产权等平台。到2020年,力争打造一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和国家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现代服务出口占全省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30%。

       第四节 教育培训服务
       重点发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城乡社区教育,重视义务教育,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教育,着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及理工类学科,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深入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和“2011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培养高端人才。支持国际合作办学,引进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标准,大力培育国际化人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新职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职业教育基地建设,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扩大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快建立广东特色、国内一流、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加快建设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促进幼儿教育提升发展。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引入行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人文艺术、幼儿教育、养老保健、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服务。加快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统筹各级教育部门的公共服务资源,建设省级高性能计算中心、“粤教云”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智慧教育。强化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打造优秀师资队伍。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到2020年,形成政府引导、以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主体、企业全面参与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第五节 现代商贸服务
       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以创新开展“广货网上行”活动为抓手,整合生产、销售和第三方服务等全产业链资源,进一步拓展网络消费。深化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网络体系。引导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手段开拓国际市场。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与制造业企业合作,利用电子商务优化供应链和服务链体系,发展装备远程监控、运行维护、技术支持等服务市场。加强行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多语种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服务创新和应用推广。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推进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制定适应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方式的监管方案,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推动支付结算便利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欧美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海外仓,积极建立自主海外营销渠道。建设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利用宽带网络提升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终端设备制造商、平台提供商、内容服务提供商和移动运营商发展。建立健全电子商务工作保障机制,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体验型购物中心、品牌集成店、主题概念店、会员制商店、个人定制商店等体验化新型业态。到2020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应用,培育15个工业电子商务区域试点。

       第六节 农业社会化服务
       加快建立需求导向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整合资源,将农民、政府和技术研发推广机构联结起来,构建技术研发部门、推广机构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双向沟通机制,在田间地头开展技术研发与推广工作,保障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完整和有效运行。支持培育农业服务主体,充分发挥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创建纵向一体化的合作企业,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金融及保险服务。努力扩大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继续实施“一乡一品”、“一镇一品”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争取在统防统治、一喷三防、集中育秧、机插机收等关键生产环节、关键生产领域实现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的新突破。加快建立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指导性目录,探索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普及,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开展多种形式技术合作。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训,加快建立高素质人才回流农村机制,吸引农业科技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创业人才投入现代农业服务业。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支持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要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第五章 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第一节 现代旅游服务
       开展旅游休闲提质升级行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旅游产业多样化、高端化、集约化发展。促进观光旅游向休闲、度假旅游转变,推动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发展滨海、乡村、体育、工业、商务会展、老年健康等现代旅游,大力培育旅游新业态。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加快建设以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旅游区为核心,以粤东特色滨海旅游区、粤西风情滨海发展区为两翼的滨海旅游经济带。以现代旅游需求带动相关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升旅游装备国产化水平。加快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推动旅游景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优化提升住宿结构和质量,提高旅行社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旅游+互联网”工作,重点建立省旅游数据中心和“旅游+互联网”服务云,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在旅游业的示范应用。培育壮大一批旅游龙头企业,支持中小旅游企业特色化和专业化发展。加强国际市场营销,鼓励优势旅游企业“走出去”,积极发展入境旅游,加强粤港澳旅游合作,打造粤港澳优质旅游生活圈,推进邮轮组合母港建设。加快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制,强化现代旅游网络营销等新业态和旅游安全监管,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旅游交通转换体系,优化旅游环境。到2020年,全省旅游产业规模、服务水平、综合效益均达到旅游强省水平。

       第二节 健康服务
       重点发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健康文化、体育健身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大力发展医疗卫生服务,坚持健康医疗服务重心下沉,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积极培育、创新发展医疗服务模式,发展高端医疗服务,建设高端医疗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高端个体化治疗产业化发展。着力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立“治未病”科,丰富中医药健康服务产品种类,扩大中医药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推动健康服务多样化发展,推进我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引导推动远程医疗、网络医院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规范发展健康体检、专业护理、心理健康、母婴照料等专业健康服务机构;鼓励发展第三方健康服务调查评价机构。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样化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到2020年,全省健康服务业及相关产业总规模达到10000亿元左右。

       第三节 养老服务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务、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领域养老服务发展。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国家)试点,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与养老服务融合,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公立医院以及社区医疗机构设置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专业科室。提升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鼓励社区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物品代购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鼓励健康养老专业服务企业发展,壮大提升专业养老服务队伍,规划发展健康养老专业教育。到2020年,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第四节 体育服务
       大力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同发展,推动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等相关业态融合发展。重点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普及发展健身跑、自行车、登山等大众体育运动,积极发展滨海运动、电子竞技、航空运动、运动在线指导等新兴体育产业。完善体育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以广州亚运城、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深圳湾体育中心、深圳大运城等场馆群为中心,打造一批集全面健身、体育培训、竞赛表演、休闲娱乐、展示展销于一体的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产业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强配套场地建设,组织开展各级别的比赛。支持体育职业俱乐部发展,扶持体育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引进和打造一批具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专业赛事,丰富业余赛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举办马拉松、汽车拉力赛、越野赛等体育竞赛活动。积极打造和引进体育赛事品牌,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等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争取国际知名赛事转播权在广东落地。构建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校园体育指导员等专业人才培训体系,完善健身教练、体育经纪人、运动防护师、户外运动指导员等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到2020年,全省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

       第五节 居民和家庭服务
       加快建立供给充分、服务便捷、管理规范、惠及城乡的家政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引导家庭服务企业多渠道提供专业化服务,在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方面基本满足居民生活性服务需求。提高居民家庭服务行业组织化程度,推进规模经营和网络化发展,发展大型连锁家政公司,扶持培育一批员工制龙头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提升家政服务智能化、网络化水平,重点搭建全省覆盖城乡、便利高效、资源共享的家庭服务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一网多能、跨区域服务。完善社区服务网点,多方式提供婴幼儿看护、护理、美容美发、衣物洗涤、家用电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等生活性服务,推动房地产中介、房屋租赁经营、物业管理、家庭保洁、搬家运输、家用车辆保养维修等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支持社区商业拓展发展O2O、精细化定制、“微生活”、“云社区”等新兴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家庭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完善家庭服务业地方性规范标准。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到2020年,基本建成满足社会需求的家庭服务市场、规模化的经营机构和服务网络体系。

第六章 空间布局
 
       第一节 发展导向
       引导全省各区域服务业协调发展,根据各地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围绕主导产品和消费需求,突出自身优势,发展各具特色服务业领域,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联系的发展格局。
       一、着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多层次集聚发展
       核心区重点发展高端、高技术服务业,次级中心城市、地县级城市依托自身产业优势及人才禀赋等合理发展不同层次的生产性服务业。鼓励珠三角地区的大型专业服务企业在次级中心城市、地县级城市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鼓励其与中小城市的服务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着力构建广覆盖、功能完善的生活性服务体系
       生活性服务业中具有普惠性质的行业,实现按常住人口均等配置。按照常住人口现状及其变动趋势,建立健全网络式社区服务体系,提高基本生活服务水平。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生活服务企业,鼓励大型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分支机构服务社区,或建立专业化服务基地。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建设基本公共生活服务设施。

       第二节 发展格局
       以建设粤港澳世界一流湾区为导向,加快建设以珠三角尤其是广州、深圳为辐射中心,以汕头、湛江和韶关为次中心,延伸到市县两级以及乡镇的辐射扩散式服务网络,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发展有专业特点的区域服务,形成中心辐射与专业分工相结合的服务业发展格局。
       一、珠三角地区:建成世界级现代服务业基地,成为服务泛珠三角、辐射全国及东南亚地区的服务业中心区
       珠三角地区坚持高端发展战略,积极主导粤港澳世界一流大湾区建设,加快发展与先进制造业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与港澳地区错位发展的国际金融、航运、物流、贸易、会展、旅游和创新中心。依托制造业基础发展投资金融、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等以替代进口服务,并为开拓海上丝绸之路提供服务;发展总部经济、科技和研发中心、信息服务中心、投资融资服务、专业服务等高端服务业,提升服务层次,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加快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新知识城等高端服务业集聚区,以及广州空港经济区、深圳大空港城、深圳国际低碳城、广东工业设计城、广东省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实验区等服务业重要载体项目。大力培育一批“互联网+产业”虚拟综合服务平台企业,集聚和整合各类不同专业的服务,为特定产业方向提供综合性服务。发展会展业、工业和商务旅游。
       加快建设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中心,广州要围绕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国家创新中心目标,大力发展航运物流、科研与设计、总部经济、金融服务等服务于区域经济的机构和业态,促进产业集聚,占据现代服务业链条高端。深圳要围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科技和产业创新中心为目标,充分发挥在证券、银行、保险及跨境金融等方面的优势,建设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大力发展信息经济,打造国际信息港。
       珠江东岸要抓住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机遇,着力推动科技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集成电路研发设计、芯片设计、科技金融等产业,抓住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业态,培育发展智能穿戴、自主时空等新兴产业。
       珠江西岸要结合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加快建设中德工业服务区、中德生物医药(中山)产业园等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搭建检验检测、教育培训、法律服务等公共平台,推动产业融资租赁、研发设计、工业设计、信息系统服务、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会展等与先进制造业紧密相连的生产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粤东西北地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形成以汕头、湛江和韶关为次中心辐射的格局
       围绕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加快建设与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要求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主动对接珠江三角洲地区,打造现代服务业区域发展中心,成为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腹地。
       粤东地区以传统轻工服务为依托,发展现代商贸中心,着力构建覆盖区域及周边的服务网络。在纺织服装、皮革制品、金属制品、陶瓷等中小企业集聚的制造业园区设立生产服务中心,发展工业设计、软件信息等服务体系;推动特色专业市场改造升级,深化电子商务在专业市场上的应用,配套发展现代物流,建设揭阳国际电子商务公园、中德电子商务集聚区和潮州粤东(华都)特色产业国际博览城。依托丰富的海滨、文化等资源,发展海洋服务、滨海旅游、休闲度假、文化创意等产业,重点建设汕头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潮州古城文化特色区等项目。
       粤西地区以港口和冶金、石化、能源基地为依托,发展区域服务网络。加快发展为冶金、石化、能源服务的科技、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鼓励支持大型制造企业服务环节独立企业化发展并为附近其它企业提供服务。依托家电、金属制品、农海产品等工业园区,建设制造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大宗货物交易平台、大宗货物物流集散平台。支持湛江、茂名、阳江建设区域性保税物流中心。探索发展海洋服务、节能环保产业,建设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发展湛江五岛一湾、雷州乌石天成台,阳江海陵岛、凌霄岩、“南海一号”博物馆,茂名环水东湾等滨海旅游度假区、放鸡岛旅游区等项目。
       粤北地区重点发展以生态环保、机械、冶炼、农林产业为依托的服务业。发展跨省区大型商贸中心、大型农贸专业市场,加快建设粤北山区综合物流中心、中农批电子商务城、罗定汽车贸易园等项目。发展山林和农业休闲旅游,建设体育运动基地、健康养老基地,重点建设环丹霞山生态旅游产业园、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万绿湖国家生态旅游产业园、广东禅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

第七章 支持服务业业态创新
 
       第一节 推进制造业服务化
       以延伸服务、提升价值为重点,积极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融合、共生发展,不断催生生产性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推动信息化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入融合,提升制造业智能化发展水平,推进国家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加快10个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建设。推进“互联网+”协同制造,加快建设13家国家级和100家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建设。大力发展总集成总承包“双总”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由提供设备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转变。鼓励制造企业增加产品服务环节投入,强化外部服务环节,全面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网络精准营销和在线支持服务等新型制造模式。做强先进制造业产业链“微笑曲线”两端,在重点发展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着力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加强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进一步增强工业设计对制造业产业产品创新的作用。在重点领域扶持一批大型骨干企业依托自身优势发展集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咨询设计、采购安装、维护管理等一体化服务,打造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集成服务能力的“广东服务”供应商龙头骨干企业,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有效供给,促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到2020年,大型骨干工业企业服务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重达12%以上,大型装备企业达18%以上,力争把我省打造成为国内总集成总承包模式、业务和服务创新的高地。

       第二节 促进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与服务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四新”经济。培育发展一批“互联网+”示范园区、示范平台、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社会治理水平。积极创建18个“互联网+”小镇,推进200个“互联网+”项目试点。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创建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在汽车制造、家电、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建材等行业,组织开展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示范。加快建设第一批广东省大数据产业园、大数据创业创新孵化园和广东省大数据交易中心,提升大数据服务水平和能力,培育形成更广泛的以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服务业新业态。

       第三节 积极培育“四新”服务业态
       顺应服务经济发展潮流,扎实推进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在服务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管理理念创新,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大力发展创意经济,推动创意与产品、服务有机融合。引导新一代信息技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工智能、基因测序、生命科学、卫星导航等技术在服务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提高服务业技术含量和专业化程度。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大力发展智能出行、在线旅游、远程教育及医疗、上门服务与短租等新兴服务业态。推动分享经济在交通、住宿、餐饮、金融、教育培训、技术服务等领域率先突破、加快发展。明确分享网络平台运营范围和权责边界,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和消费者多方共治的监管模式。设立集研发中心和孵化器于一体的分享经济创新实验室,搭建高校、研究机构与分享经济创业项目的产学研转化平台。加大政府对创新型服务的购买力度。鼓励有优势的服务业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加强服务业新业态研究和跟踪服务,及时了解行业动态、政策诉求,对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坚持包容理念,积极引导、规范发展。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提高创新引领能力
       围绕提升服务业创新能力,加快构建广覆盖、高水平的服务业创新服务体系。支持在检验检测、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高服务业创新能力。支持服务业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平台和技术创新联盟,开展模式创新和技术集成应用。加快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推动众创空间、开放平台、众包服务、用户参与设计、大数据分析、新媒体营销等新技术新模式新应用的发展,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和创业资源的聚集、开放和共享,打造“零边际成本”的创新创业环境,营造浓厚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积极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打造一批支持“双创”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支持组织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品牌。到2020年,全省建成孵化器达到800家。

       第二节 加强载体建设
       依托中心城市、新城新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进制造业基地、交通枢纽等,建设一批产业集聚程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大、示范复制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和集聚区,形成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产业竞争高地。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三个片区要突出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高地的定位,着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功能区。继续加大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集聚区做好发展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环境改造等,大力提升集聚区的服务支撑能力。围绕制造业企业的共性需求,创新公共平台建设模式,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建设一批面向先进制造业的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到2020年,全省打造形成100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5个国家服务业发展示范区、30个省级示范功能区和1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的示范区。

       第三节 推进结构调整
       结合信息互联网技术和绿色环保发展趋势,积极发展高技术知识密集的服务业,推广应用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的先进技术,以新技术驱动服务业创新,以新技术对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提升。以提升配套能力和水平为导向,积极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推动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效率,带动组织创新,形成生产性服务业新型管理模式。以互联网思维、制造服务化思维,创新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组织形态,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服务业新业态新行业。以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为导向,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生活服务网络化发展。通过老区改造、新区建设、组织群体体育、大型旅游娱乐活动等地创造新的生活服务需求,进一步拓展网络消费领域,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培育新型服务消费,促进新兴产业成长。培育信息消费需求,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根据居民收入水平、人口结构和消费升级等发展趋势,创新服务业态和商业模式,优化服务供给,增加短缺服务,开发新型服务。城市服务业要遵循产城融合、产业融合和宜居宜业的发展要求,完善服务体系。农村服务业以改善基础条件、满足农民需求为重点,鼓励城镇生活性服务业网络向农村延伸。补强生活服务短板,推动公共服务与产业服务结合,使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保健、家居等基本生活服务体系覆盖城乡社区。

       第四节 深化对外合作
       统筹服务业发展与对外开放合作,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更加适应开放型服务经济发展需求的体制机制。落实国家在服务领域的开放政策,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推动有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走出去”。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在CEPA框架下实施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促进服务业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推进粤台服务贸易发展,重点加强在计算机网络、信息软件服务、文化创意等领域合作。依托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平台,推进泛珠三角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泛珠三角区域在金融、物流、会展、旅游以及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合作。

       第五节 优化发展环境
       适应服务业大发展的新要求,加强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工作,重点建立健全政府服务支撑体系,着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市场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千人计划”、“珠江人才计划”等,将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列入人才计划重点方向,大力引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支持职业技工院校开设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和课程,提高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快建立以先进制造业实训为主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全面提升服务业质量,出台服务业主要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创建一批标准化服务示范区,形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生产性服务业行业标准。鼓励、支持我省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培育工程,建立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引导现代服务业企业积极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商标,鼓励和支持企业到境外商标注册、品牌收购,建立商标海外维权救济渠道。深入实施《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大力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推进商业征信系统建设,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壮大信用服务业。建立和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将市场监管中发现的企业违规和不诚信经营等不良行为录入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高企业“失信成本”,有效强化市场监管效力。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的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管放结合。强化协同监管,推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方式,开展企业经营和投资项目的在线监测、执法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重点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特别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六节 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完善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做好任务分解,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并组织评估。省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快推进服务业各重点行业发展。
       创新政策举措。深化服务领域改革开放,进一步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准入门槛,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和手段。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快推进电力、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全面推进服务业用水与工业同网同价。进一步创新“退二进三”用地政策。
       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络、电视、报刊等信息平台,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吸纳城乡居民、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等参与重大问题的咨询论证。
       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服务业行业协会职能定位,完善协会与企业多元合作机制,承办部分政府转向社会的职能事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政策倡导、行业自律、资源整合、人才集聚和沟通协调等桥梁和纽带作用。

上一篇:广东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
下一篇: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