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印发《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
目 录
前言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
(二)存在问题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二)发展目标
三、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一)统一规划轨道交通网
(二)统筹推进公路网建设
(三)提升拓展港口功能
(四)加强交通枢纽规划建设
(五)推进运输服务一体化
四、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一)构建一体化智能电网
(二)优化电源结构和布局
(三)完善一体化油品输送管网)
(四)建设天然气“全省一张网”
(五)推进能源管理一体化
五、推进水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一)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一体化
(二)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一体化
(三)推进水资源调度管理一体化
(四)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一体化
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一)统筹规划建设信息网络
(二)率先推进“三网融合”
(三)推进信息服务一体化
七、推进粤港澳基础设施更加紧密合作
(一)推进交通领域合作
(二)加强能源领域合作
(三)强化水资源领域合作
(四)深化信息领域合作
八、保障措施
(一)完善规划衔接机制
(二)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三)加强智能化管理
(四)加大改革力度
(五)完善协调机制
九、重大工程
(一)交通工程
(二)能源工程
(三)水资源工程
(四)信息化工程
附 表: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重大项目表
附图1: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布局规划图
附图2:珠三角高快速路布局规划图
附图3:珠三角港口与内河航道布局规划图
附图4:珠三角综合交通枢纽布局规划图
附图5:珠三角电源电网布局规划图
附图6:广东省输油管道线路规划图
附图7:广东省天然气管网规划图
附图8:珠三角水资源一体化规划图
前 言
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重大战略和重要内容。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突破点,也是区域内各方开展合作的重要基本条件。珠三角要率先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为高效整合区域内资源、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为珠三角率先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打下良好的基础。根据《规划纲要》、《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决定》(粤发〔2009〕1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09〕38号),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的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是指珠三角地区交通、能源、水资源和信息等方面的基础设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经营和统一管理的要求,从区域整体上进行统筹规划,努力实现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规划期限为2009至2020年,规划范围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市,并与粤东西北以及港澳相衔接。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珠三角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先行改革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营运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大交通、能源、水资源和信息等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力度,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已形成比较完备的基础设施体系,为加速区域经济的腾飞和一体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珠三角已初步形成以广州为中心,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相衔接,连通全省和全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其中,高速公路网基本覆盖区域所有县(市),内河航道网以千吨级航道为骨干,主要港口出海主航道均满足5万吨级船舶通航要求。初步形成与粤东、西、北地区电网连通的珠三角500千伏双回路内外环电网骨干网架,覆盖珠三角主要城市并连接省内现有主要炼油厂的珠三角成品油管道,以及覆盖珠江口两岸主要城市的天然气主干管道,电网、天然气管网还与香港、澳门连接,加强了对港澳的能源保障。初步建成区域和流域相结合,以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水生态保护和防治水害为主体的水资源管理机制,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和水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水务一体化改革稳步推进。基础通信网络已在珠三角建成核心环、西环和东环,有线电视光缆干线网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区),形成空中、地面、水下的立体通信传输网络,基础信息资源一体化建设初见成效。这些都为实现珠三角基础设施一体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目前,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行政管理体制障碍问题突出。各类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及营运分由不同部门管理,线网状工程经过多个行政区,在项目规划、选址、建设进度、管理机制、技术标准等方面常有分歧。由于缺乏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协调机制,难以对区域性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性管理和有效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多头管理、诸侯割据”的发展模式,致使资源的整合与一体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综合性基础设施规划缺乏。由于部分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缺少有效统筹,规划综合性不强,且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衔接不够,造成基础设施布局不尽完善,结构不尽合理。三是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政策和机制缺乏。受现行的许多财政、税收、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和机制制约,再加上项目业主各异,导致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布局建设难以到位。虽然省市已初步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由于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利益共享机制,导致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协调管理难度较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步履缓慢。这些都使得各类区域性基础设施网络难以互联互通,制约了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清除制约珠三角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的体制障碍,以交通一体化为先导,依托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突破行政界限,统筹规划布局,整合各类资源,省市联手加快推进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建立和完善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体系,并加强与粤东西北、港澳以及泛珠三角其他区域的衔接,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大空间发挥交通、能源、水资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对社会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为加快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在珠三角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二)发展目标。
以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建设形成能力充分、衔接顺畅、运行高效、服务优质、安全环保的珠三角现代基础设施一体化体系,构建珠三角一小时城市圈。
到2012年,区域基础设施协调机制初步完善,实现基础设施统一规划、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基本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
——构建开放高效的一体化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以广州为中心、连通区域内所有地级以上市的城际轨道交通和快速干线铁路网络架构,高速公路网覆盖区域内所有县(市),高等级内河航道网络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及集疏运系统趋于完善。交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减少,一体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形成稳定安全的一体化能源供应体系。完善区域内骨干支撑电源总体布局,建成珠三角内外环电网和区域内部输配网络,主要城市初步形成智能化电网;基本建成连接多气源的天然气主干管网和贯穿东西两翼、珠三角的成品油输送管道;区域内油、气、电基本实现同类型同网同价。
——初步建立协商联动的一体化水资源保护开发格局。基本实现珠三角地级市水务一体化管理,初步建立各市之间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协商机制和节约保护联动机制。供水保证率大中城市达95%以上,一般城镇达90%以上,主要用水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防洪(潮)、排涝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初步建成人水和谐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体系。
——基本实现集约共享的一体化信息化格局。基本建立能够支撑“三网融合”和互动应用的公共服务平台系统,建成无线宽带城市群,努力成为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信息化水平初步迈入世界先进行列。区域内整体互联网普及率、无线宽带人口覆盖率分别达90%、60%以上。
到2020年,珠三角基础设施协调机制更加完善,一体化管理体制更为健全,全面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
——形成网络完善、运行高效、与港澳及环珠三角紧密相连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完善,各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更加完备,辐射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发展方式全面建立,交通运输服务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构建稳定、清洁、经济、安全的区域能源供应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能源统一管理体系。区域内外多种类型电源合理优化配置,覆盖珠三角、通达粤东西北的智能化电网、成品油输送网络和天然气输送利用网络趋于完善,实现油、气、电同类型同网同价。
——建立统筹、高效、安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体系。以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片区为基础,实现整个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一体化。供水保证率大中城市达97%以上,一般城镇达95%以上,主要用水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防洪(潮)、排涝达到国家标准,全面建成人水和谐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体系。
——区域内信息化整体水平进入全球先进行列。珠三角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信息基础设施一体化先进地区,信息基础网络和信息资源网络全面融合,信息资源充分共享,为广大群众提供真正“随时、随地、随需”的信息化生活。
三、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安全可靠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优化配置交通运输资源,强化枢纽和运输通道建设,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紧密衔接,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水平,构建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要求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统一规划轨道交通网。
统筹规划建设城际与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按照《珠江三角洲城际轨道交通规划》(修编),形成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主枢纽,覆盖区内主要城镇,与城市轨道交通“零距离换乘”的“三环八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构架。加强城际轨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的衔接,确保两者之间客流的快速换乘。统筹建设城际轨道交通网络,重点加快建设广州—东莞—深圳、广州—珠海、广州—佛山、佛山—肇庆、佛山—东莞、东莞—惠州等城际轨道及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城市轨道交通。到2012年,力争珠三角九市基本建成城际轨道交通;到2020年,基本形成“三环八射”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架构,并以此为骨干形成区域快速公交走廊。(附图1)
进一步完善铁路网。加强城际、城市轨道交通与铁路网络的衔接,按照国家铁路网规划,加快推进广深港客运专线、厦深铁路、贵广铁路、南广铁路、广珠铁路、广东西部沿海铁路广州至茂名段、广州至汕尾铁路等项目,与公路及水运通道共同形成珠三角对外的综合运输大通道。到2012年左右,形成以广州为中心,连通珠三角所有地级以上市,与周边地区紧密衔接的铁路运输网络;京广、广深、广珠实现客货分线,形成客运专线、快速铁路、普速铁路分层次格局。到2020年,珠三角铁路网络更趋完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运输能力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
(二)统筹推进公路网建设。
加快完善高速公路网。加快广佛、佛开、广三、广清、梅观、水官等高速公路的扩建工程,扩大主要通道的通行能力;加快江肇、肇花、广珠西线、广深沿江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推进虎门二桥、深中通道等跨珠江口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区域间尤其是珠江口东西两岸的交通联系;加快惠深沿海高速惠州段、广肇高速二期、广州新洲至化龙快速路等项目建设,打通高速公路“断头路段”和“瓶颈路”;加快推进广贺、广河、广乐、大广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提高对外通道能力,增强珠三角的辐射能力。加强国道、省道和城市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互通立交与连接线的规划建设,强化高速公路与其他公路的衔接,实现区域内所有县(市)城区、沿海重要港口、机场、铁路枢纽等重要节点至高速公路车程不超过30分钟。(附图2)
(三)提升拓展港口功能。
有效整合优化珠江口港口资源,促进珠三角港口群协调发展。以集装箱干线港、煤炭中转港等为重点,兼顾集装箱支线港、煤炭一次接卸港和商品汽车装/卸船港的发展需要,加强港口功能结构调整,提升和拓展港口功能。增强广州、深圳、珠海等主要港口现代化功能,加快集装箱、煤炭专业化泊位建设,提升港口专业化运输能力。加快出海航道和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规划建设,适应船舶大型化的需要,推进内河船舶标准化,提升水路运输现代化水平。鼓励以资本为纽带,推动各港口横向联合,增强珠三角港口群的整体竞争力。到2012年,港口功能进一步完善,沿海港口总体能力不足和大型专业化泊位偏少的问题基本解决。到2020年,港口总体能力适度超前经济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港口体系,港口技术装备水平、管理体制与服务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附图3)
(四)加强交通枢纽规划建设。
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城市间及城市内交通线路的衔接,提升枢纽功能。客运枢纽要按照出行需求合理设计换乘流程,优化枢纽空间布局及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实现“零距离换乘”。货运枢纽要加强枢纽内各种运输方式的货运设施间的衔接和协调,实现货物换装的无缝衔接。
科学确定综合交通枢纽的布局与功能定位。重点加快铁路广州南站、广州北站、广州流花站、佛山西站、深圳北站,广州白云机场、深圳机场、珠海机场,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等综合枢纽的建设步伐,进一步增强交通枢纽的运营能力和换乘功能,加强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促进旅客或货物在轨道交通、公路、港口、航空等运输方式之间的快捷转换。(附图4)
完善铁路客运站集疏运系统。广州南站重点配套建设广明高速公路、平南高速公路、广州地铁二号线延长线、七号线、十二号线、广佛城际环线等项目;深圳北站重点配套建设深圳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五号线、六号线以及广深港客运专线等项目;佛山西站重点配套建设广佛城际线、佛肇城际线、广佛环线以及佛山城市轨道交通等项目。
完善机场布局及其集疏运系统。加快推进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扩建工程、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和惠州机场复航,巩固和提高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地位,将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发展为大型骨干机场,提升珠海机场服务水平,逐步发展佛山、惠州等支线机场,构筑干支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机场体系。加强机场集疏运系统建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重点配套建设广州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广清城际轨道项目、肇庆至花都高速公路、广州北三环高速公路等项目;深圳宝安国际机场重点配套建设深圳城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一号线、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外环高速公路等项目;珠海机场重点配套建设珠海机场高速公路、江珠高速公路北沿线、珠海机场至珠海市区城际轨道等项目。
完善沿海主要港口集疏运系统。广州港重点配套建设南沙疏港铁路、广州港出海航道三期工程、洪奇沥水道等项目;深圳港重点配套建设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外环高速公路、东部过境通道、铜鼓航道二期等项目;珠海港重点配套建设广珠铁路、高栏港高速公路、崖门水道等项目建设;虎门港重点配套建设常虎高速虎门港支线、虎门二桥等项目;惠州港重点配套建设惠大疏港高速公路等项目。
(五)推进运输服务一体化。
推进运输一体化发展。客运方面,建设综合客运体系,构建以空港、高速铁路为主体的跨区域快速客运网络;形成以高速铁路、城际轨道、高速公路为依托,以普通公路为补充,各种运输方式间便捷转换的区内城际旅客运输网络;完善以地铁、城市公交汽车、出租汽车、农村客运班线为一体的城乡公共交通运输网络。货运方面,基本建成一体化货运体系,构建以沿海主要港口为核心的国际货物运输通道和以空港为核心的快速国际物流集疏运网络;完善以机场、高速公路、干线铁路及沿海、内河航运为主的国内物流网络及区域物流配送与快递服务网络。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和运输监控平台以及维修救援网络,形成运输一体化服务保障体系。
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联网收费。进一步撤并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大力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尽快使其成为高速公路主流收费方式,有效提高全省高速公路整体通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推进年票互通互认。在珠中江、广佛肇实现片区内年票互认的基础上,2010年底争取实现深莞惠年票互认,到2012年前实现珠三角区域年票互认。
推进公共交通“一卡通”。整合现有各城市交通智能卡系统资源,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城市间公共交通互联互通和地级以上市公共交通IC卡(集成电路卡)并网,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交通“一卡通”平台,实行全省统一结算。逐步在公交、地铁、道路和城际轨道等交通领域实现“一卡通”,并扩展到泊车电子计时表和停车场等服务领域。2014年实现珠三角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并逐步拓展到城际轨道等交通领域。
四、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统筹规划布局区域内重大能源基础设施,推进油、气、电输送网络一体化建设,多渠道开拓能源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水平,构建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一体化能源保障体系。
(一)构建一体化智能电网。
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目标,加快完善珠三角500千伏内外环网,构建坚强、稳固、完善的骨干网架结构,增强承接各类型电源分区分层接入能力。加强电网智能化建设和运营管理,提升珠三角电网输、变、配、用电侧智能化水平,构建具备良好适应性、自愈性、安全性、稳定性、灵活性,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接入的一体化智能电网。优化珠三角电网组团化布局,实现各组团内部电力平衡,控制组团之间单向功率交换,降低区域电网密度,减少电网运行风险。打破行政区划对电网建设的限制,消除区内电力输送瓶颈。加强跨区域输电通道建设,提高承接“西电东送”、粤东西北等区外电力大规模送入的能力,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增强跨区域送电的安全可靠性和抗风险能力。加大农村电网和配电网投资力度,提升并统一城乡电网建设技术标准。推广应用环保节能材料、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全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绿色电网。
(二)优化电源结构和布局。
综合考虑资源供应、系统安全、环境保护等因素,统筹规划区域内电源布局,积极推进电源结构向合理化、清洁化、低碳化和技术现代化等方向优化调整。大力发展核电和核电产业,重点推进大亚湾、台山等大型核电基地以及核电产业园建设。积极推进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培育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技术及其装备制造,扶持新能源产业。优化发展煤电,推广燃煤机组零排放技术,合理布局建设热电冷联供和“上大压小”清洁煤发电项目等必要的骨干支撑电源。积极推动清洁煤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统筹做好跨行政区的供热区域热源和热网规划,积极推动区域热电冷多联供工程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和产业集聚发展。综合考虑电网支撑和调峰应急需要,根据天然气资源条件适度建设天然气调峰机组,加快推进惠州、深圳等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提高区域内电力调峰调频能力。制定相关并网技术标准,完善市场引导机制,统筹推进分布式能源建设。(附图5)
(三)完善一体化油品输送管网。
结合大型炼化项目和国家原油储备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珠三角成品油管网和加油站布局,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的一体化成品油管网和油品储备体系,增强成品油供应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近期主要完善珠三角东岸成品油管道,建设惠州—东莞、惠州—粤东、惠州—深圳等成品油输送管道,并与珠三角成品油管道连接,形成西连湛江和茂名炼油基地,东接揭阳炼油基地,内有广州石化、惠州大亚湾炼油基地支撑,贯穿东西两翼和珠三角的成品油输送干线。远期形成通达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市的成品油输送网络。到2012年建成成品油管道约2000公里,到2020年建成3100公里。(附图6)
(四)建设天然气“全省一张网”。
多渠道拓展天然气资源,加快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全省一张网”建设,逐步形成多气源供应的珠三角天然气主干管道内外环网,并延伸至粤东、西、北地区。近期结合“西气东输二线广东段工程”、“川气东送入粤工程”等陆上规划气源,建设连接肇庆、佛山、广州和惠州的珠三角北干线天然气供应管道,并建设连接东莞、韶关、清远等城市的支干线;依托珠海LNG(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和南海天然气上岸工程,建设连接珠海、江门、佛山、中山和广州等城市的珠江口西岸天然气输送管道,实现珠三角东西两岸天然气管道内环联网,形成珠江口东西两岸、粤北地区相连通的天然气输送网络。2012—2020年,进一步完善珠三角天然气输送管网,实现珠三角北干线天然气管道向东与大鹏LNG项目、粤东LNG项目管道连通,向西与珠海LNG项目、粤西LNG项目管道连通,形成珠三角天然气管道外环联网。到2012年建成天然气管道1700公里,到2020年建成4300公里。(附图7)
(五)推进能源管理一体化。
统筹规划珠三角的电源、电网、成品油管道、天然气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充分发挥省级电网公司、天然气管网公司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的运营管理优势,构建一体化的能源输送网络,统筹调配区域内电源、油源、气源,做好能源资源储备和完善应急方案。加强电力节能发电调度管理。加强对珠三角成品油供应和调度管理,统筹资源储备和应急调配。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统一承接进入我省的天然气资源,集中向各城市燃气管网和大用户供气。在珠三角实行电源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内总体平衡的调控措施。
五、推进水资源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以保障供水安全为出发点,优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体系,加快推进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一体化,推进区域水利防灾减灾一体化,建设绿色环保、人水和谐的珠三角。
(一)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一体化。
合理配置西江、北江、东江水资源,确立珠三角水资源开发利用一体化总体格局。调整供水水源布局,以西江、北江、东江为核心水源,重点拓展西江水源,保护利用潭江、流溪河、增江等独立河流。提高西江水资源调蓄能力,开展省内西江大湾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为珠三角及粤西地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保障。提高北江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重点建设北江下游清远与横岗水利枢纽,改善供水、航运条件和水环境,并为广州、佛山等城市在北江取水及建立应急备用水源创造条件。实施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优化东江流域水资源开发模式,将流域内新丰江、枫树坝、白盆珠三大水库功能由防洪发电调整为防洪供水,实施江库联合统一调配,增加流域水资源调配能力,实现东江雨洪资源利用,维持东江流域内外水资源供需与生态平衡。(附图8)
合理调整和整合现有供水格局,形成区域江库联通、相互补给、灵活调度的多层次供水网络。通过优化整合佛山市水源,并与广州西江水源统筹考虑,推进广佛地区水源一体化。在保留广州东江水权的前提下,将广州东片区的部分取水量由东江转移至西北江(增城新塘等地的取水量保留在东江北干流),广州中心区在东江北干流的水源地主要作应急备用水源,将腾出的水量补充给东江片的缺水城市。重点建设广佛西江引水北线工程(即广州西江引水工程)、南线工程及广佛江库联调工程,将流溪河水库功能调整为以防洪供水为主;适时实施广州花都北江引水工程,满足广州北部地区远期发展用水需求,为广佛地区提供应急备用水源;适时推进佛山西部与肇庆东南部水源一体化建设。推进深莞惠(港)水源一体化,重点推进东莞市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完善深圳公明、清林径调蓄工程等江库联调系统;通过优化东莞市江库联调工程体系和东江深圳东部供水工程布局,分别推进莞惠、深惠水源一体化。推进珠中江(澳)水源一体化,在充分利用珠海当地水资源和水库调蓄库容的基础上,加快建设竹银水源工程,适时把取水口上移到中山、江门市境内,并与中山、江门水源进行统筹规划,解除咸潮及水质污染对珠中江(澳)供水安全的威胁。推进江门市水库联网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分片区联网供水。
推进供水管网一体化建设。地级市内部,按集中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模式,通过撤并规模小、工艺落后的水厂及加快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等手段,实现供水管网连通,并全面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地级市之间,在水源一体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联通城市之间供水管网的主要衔接节点,按规模经营、经济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进城市间供水管网联网。通过供水管网的联通,实现区域城市内部及城市间供水管网的互连互备,以共同应对突发事件,提高珠三角的供水应急保障能力。
(二)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一体化。
推进珠三角河网整治一体化,科学规划主要供排水布局。充分利用珠三角河网的独特性,按照供排分流原则,对珠三角供排水布局进行统一规划,并通过河涌水闸的建设和统一优化调度,建设和保护清水走廊供水通道,实现供排水的协调统一、互通可控,避免不同城市取水、排污相互交叉混合。西江、北江片逐步建立“靠西取水、靠东退水”的供排水格局,东江片主要通过各类水闸及枢纽逐步实现供排水分离。
根据目前珠三角水资源分布状况及取水口分布情况,划定珠三角5条主要供水通道(表1)。供水通道严禁新增排污口,依法关闭或迁移对水体污染大的排污口,在河涌适当位置建设水闸并进行科学调度,防止河涌污水进入供水通道。根据珠三角地区主要河道水质现状、水功能区划、工业和人口分布及主要取排水口布局,划定9条主要排水通道(表2),所有排水均必须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实行严格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确保满足水功能区划水质目标。
以水系为单元进行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并按照珠三角网河区供排水通道布局污水处理厂。各地市在编制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厂布局及土地利用等规划时,应根据本次划定的主要供排水通道进行布局,沿海地区尽可能采取独立排海方式排水
(三)推进水资源调度管理一体化。
建立珠三角水资源一体化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水资源一体化协作平台,统一规划建设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基础设施,逐步形成珠三角共同保护和开发利用水资源的管理机制,促进水资源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共管。以东江、西江、北江流域管理局为基础,加强省内各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流域管理、区域管理相互协调,并配合珠江水利委员会做好珠江全流域水资源管理。实施西江上游骨干水库、北江干流骨干水库及东江三大水库和梯级群的联合调度,实现珠三角水资源统一调度配置、水量水质一体化监控、水文测报自动化和决策管理一体化。上游地区重大资源开发工程或可能对水资源造成重大影响工程建设的项目要与下游地区协调。加强珠三角水政执法队伍和设施装备建设,实行区域联合执法,实现依法治水。
(四)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一体化。
建设完善的珠三角水利防灾减灾体系,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及珠江河口良性发展。统筹珠三角防洪标准,建设安全协调的一体化防洪体系。完善西江、北江和东江的水利控制性枢纽,积极推进大藤峡、乐昌峡、湾头等水利枢纽建设,加快推进西江联金、北江琶江蓄滞洪区以及珠江河口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推进病险水库及珠三角重要堤围、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建设,逐步加强乡镇特别是中心镇的水利防灾减灾建设。全面推进中小河流、内河涌及内涝整治,加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完善水利防灾减灾非工程体系建设。
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
按照创新机制、整合资源、惠及全民的原则,以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为突破口,加快信息技术的应用,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开放融合的信息网络体系和“随时、随地、随需”的社会信息服务网络,构建“数字珠三角”。
(一)统筹规划建设信息网络。
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建设、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强珠三角各类信息网络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推进城际网络的高速互联和城市网络的光纤覆盖。配合区域内城市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进程,加快编制区域及各地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加强相互衔接。大力推进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珠江口东西两岸各地区信息中心为汇聚节点的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式建设。统筹交通等基础设施与通信线路管线建设,积极推动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快TD-SCDMA等3G(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建设,以3G技术为代表的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探索运营模式,建设以广州为中心覆盖珠三角、以深圳为中心连接港澳的无线宽带城市群,提供中、高速无线数据业务,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网络。加大珠三角有线电视网络双向改造力度,推动形成全省统一的有线数字广播电视网络。积极探索频率共享模式,在条件较好的地区展开频率共享试点。
(二)率先推进“三网融合”。
按照国家促进“三网融合”的政策方针,统一相关规范和标准,积极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的高速互联以及业务应用的融合。向下一代网络演进的基础上,促进“三网”新业务的开发和创新,逐步推广多业务接入终端和家庭网关,打造“数字家庭”。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放接入网络建设管理,率先在珠三角数字家庭试点地区的接入网建设上实施“三网融合”。组织“三网”内容提供商和服务运营商等加入数字家庭产业联盟,通过构建开放式产业合作平台,推动“三网”运营商在宽带接入网络、公共网关和家庭内部网络等方面开展合作。积极开展信息网络新技术和“三网融合”业务的试点及推广,引导有资质的企业开展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本)、软交换、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智能传感网等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基于新技术的信息网络和“三网融合”的试验、试商用和商用平台的建设,并在部分地区开展“三网融合”业务的商用试点。将珠三角打造成为全国“三网融合”和数字家庭产业发展的示范区,率先实现“三网融合”。
(三)推进信息服务一体化。
根据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总体要求,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构建系统布局、层次分明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珠三角区域一体化的电子商务平台,推进电子商务与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融合。率先发展“物联网”,推进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供现代物流公共服务。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通过公共接口汇聚和整合信息资源构建标准统一、纵横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统筹建设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并加强专业业务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实施公共信息服务共享工程,推进综合性信息共享基础平台建设,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建立珠江三角洲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大力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工作,推进珠三角企业信用网建设。不断推出跨区域业务办理、咨询服务、缴费充值等一系列便民服务,搭建一体化的“城管通”、“医疗通”、“社保通”和“交通信息化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为推动珠三角公共服务一体化发挥积极作用。
七、推进粤港澳基础设施更加紧密合作
本着互补互惠的原则,加强与港澳在重大基础设施方面的对接,加速三地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整合,实现三地人员、资金、货物、信息等要素便捷流动,推进三地更紧密合作,共建优质生活圈。
(一)推进交通领域合作。
完善粤港澳跨界交通基础设施协作机制,加快建设跨界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及配套工程,形成无缝衔接、换乘便利的陆路交通网。加快建设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深港西部快速轨道交通、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和港珠澳大桥等项目,增强与港澳地区快速通行能力。调整口岸功能定位,规划建设新口岸,完善公共交通接驳,加快规划建设莲塘/香园围口岸及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深港西部快速轨道等的配套口岸。推动交通、物流供应等跨境“一卡通”。
进一步推进民用机场合作。完善广州、深圳、珠海、香港和澳门等五大机场联席会议机制,支持香港机场巩固国际航空中心地位,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建成我国门户复合型航空枢纽,共同构筑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民用机场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扩大珠江三角洲空域使用空间,同时争取大珠三角地区成为国家低空开放试验区。积极推进各民航机场之间人员培训、机场建设运营管理、商业服务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以及航空企业在投资、销售网络、扩展业务等方面的商业合作。
继续推进珠三角与香港港口合作。推动建立港口合作交流机制,加强珠三角与香港航运中心在航运、物流组织服务上的对接,提升粤港澳区域港口、航运、物流合作层次,形成以香港为国际航运中心,深圳港、广州港为枢纽港,其它港口为支线港和喂给港的大珠江三角洲港口群。支持和鼓励粤港港航企业在开辟粤港跨境客运(包括邮轮)、货运水路航线方面加强合作,促进兼具旅游、客货运输、邮轮运输等功能水路运输网的形成。
(二)加强能源领域合作。
加强粤港、粤澳之间电网、天然气管网连接,为港澳提供优质、清洁能源,增强港澳的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在中央政府的统筹指导下,开展粤港、粤澳之间能源合作,支持落实由央企、央企在粤机构与港澳企业之间签署具体的电力、天然气供应协议,规划电网、天然气管道通道。建设岭澳核电三期工程,部分电力送香港;建设西气东输二线深圳支干线和中石油深圳LNG调峰站,向香港输送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和进口LNG.逐步提高对澳门供电能力,提高澳门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利用横琴天然气管道继续做好向澳门供应天然气。
(三)强化水资源领域合作。
强化泛珠三角水利协作会议机制,加强供港澳的原水保障与水资源保护。积极推动东江水资源优化配置,尽快落实东江三大水库功能调整,制定联合优化调度方案,并加强东江和东深供水工程水资源保护,加快东江水量水质监控系统建设,继续做好东深供水改造工程的配套工作,保障对香港供水安全。加快推进珠中江城市(镇)供水同网工程、竹银水源工程和相关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合理配置西江水资源,建立江库联调体系,并加强珠江河口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行为管理,以解决枯水期珠江咸潮上溯引起的供水安全问题,共同做好珠江口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
(四)深化信息领域合作。
推进我省特别是珠三角与港澳在信息服务领域的更紧密合作,进一步完善三地在信息基础网络层面的对接。积极推进珠三角与港澳电子签名证书互认的先行先试,促进珠三角与港澳贸易便利化。在珠三角大力建设RFID(射频识别)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与港澳通关便利化。深化与港澳的数字家庭产业合作。鼓励珠三角信息企业参与粤港澳合作领域的规划建设,为三地共建“优质生活圈”提供优质的信息通信服务;并就运营管理、业务拓展、人才培训等多方面内容与港澳业界开展交流互动,利用三地的互补优势,共同参与国际竞争。
八、保障措施
按照《纲要》“先行先试”的要求,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大改革力度,为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完善规划衔接机制。
从整个珠三角区域统筹规划建设各类基础设施,增强区域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的综合性和协调性。加强各类基础设施规划的统筹协调,在有条件的地方努力构建将交通路网、电力线网、通信线网、供水管网等适度集中的综合性基础设施通道。加强各类基础设施内部衔接,提高协调性。加强综合交通规划、电网和油气管网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信息化规划等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环保规划等的衔接。进一步完善各市规划的衔接机制,各市编制的城镇、交通、环保等规划,在报请省主管部门审批之前需与相邻市衔接,衔接不了的要报请省主管部门进行衔接,涉及跨地区基础设施的线路、标准及建设进度等要协调一致。对未与相邻城市进行衔接的跨地区规划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批准。同时,要强化与港澳的协商沟通,保障内地与港澳之间重大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与建设。各市要将省已规划的各类枢纽、厂站和交通路网、电网、天然气管网、通信网等线网状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到各自的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预留足够发展空间,推动形成一体化基础设施网络。
(二)推进标准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动参与或组织制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标准相衔接,加快建立与珠三角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际先进技术标准体系相衔接的技术标准体系。
交通方面,规范交通网络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标准、多式联运服务标准,逐步建立和完善交通运输业标准体系,参与涉及物流领域有关信息、设施与技术装备、管理、服务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制订,促进铁路、公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标准的统一,实现多式联运的顺利对接。
能源方面,协调不同投资主体和不同资源来源的油气主干管网进行标准化建设,统一珠三角城市燃气管网建设标准,制定统一的天然气气质标准,规范中低压城市燃气管网及配套工程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做好高中低压天然气管网统一衔接,确保珠三角天然气供应安全。
水资源方面,贯彻节能减排、节约用水政策,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及用水效率控制“三条红线”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珠三角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实行统一的区域政策和标准,合理制定水资源及污水处理的收费标准。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的立法工作,完善水资源政策法规,协助珠江水利委员会起草保护和利用珠江水资源的有关法规报国家审批。
信息化方面,依据珠三角信息化战略确立信息化标准框架,加强面向信息化应用和服务的标准化建设,重点是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平台建设和统一接口等方面;加强标准实施,强化标准在信息化建设各个环节中的应用。
(三)加强智能化管理。
加强信息技术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各类基础设施管理和营运效率,增强各类基础设施相互衔接支持能力,加速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
积极推进智能交通建设。统筹区域交通IC卡互联互通技术平台,建立交通一体化的公用信息平台。广泛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的大众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互联互通,有效诱导集疏运客货流,提高运输效率、服务水平和安全性。筹划省级层面智能交通系统的研究、开发、建设,建立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交通管理服务系统。
推进电网智能化。加强电网运行的信息化管理,加快建设智能化的电网监测系统,研究大功率蓄电技术,分期升级电网技术,对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智能传输,对不同区域进行及时调度,自动监控电网、优化电网性能、防止断电、更快地恢复供电,实现电力灵活平衡调度和电力系统整体优化。
推进水资源监管信息化。逐步建立珠三角水文站点和水资源统一监测、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的自动化信息系统。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加快水文、水资源和水环境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确保区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完善大型水库工程和重要中小型水库、三角洲闸群工程监控系统,满足防洪调度、水资源调度和改善水环境的要求。建设珠江流域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建立健全防台风预警预报系统和防汛决策指挥系统。
(四)加大改革力度。
以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价格机制和地方财税管理等为重点,加大改革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
推进交通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建立一体化交通运输体系的要求,稳步推进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交通管理资源,建立高效科学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在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力度的基础上,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充分发挥各地积极性,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创新建设管理机制。积极探索通过建立省级融资平台发行中期票据、信托(用)贷款、建设债券、股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筹集交通项目建设资金。通过财政投入、交通建设与营运税费转移等方式筹措资金,对打通市际断头路、瓶颈路等对推进一体化进程具有较大意义的项目予以激励性补助,加快交通一体化建设步伐。
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加快珠三角工商业用电同价和分类电价区域同网同价的步伐。到2012年基本实现珠三角分类电价同网同价和工商业用电同价。根据珠三角和全省统一输气管网建设及相应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进程,规范核算油、气管道输运价格,研究制定一体化能源网络运输体系下不同来源、不同价格资源价差消化方案,为珠三角油、气、电同网同价奠定基础。
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乡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整合水利、环保、城建等部门涉水职能,加强城乡水务管理职能,逐步实现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遵循“流域一张网”原则,对跨市、县流域和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省统一管理,发挥整体效能;适时建立条块结合的水价管理体制,原则上上网水价和跨市主管网的供水价格由省统一管理,其他环节水价以及与有关的收费分别由市、县管理,推进区域供水同网同价。加强过境水量和跨流域调水以及上游废污水排放的水权管理,促进形成健康规范的水市场。利用水资源费设立珠三角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对我省珠三角上游水资源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支持。建立水资源统筹补偿机制,对水资源输出地区给予补偿,支持输出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
积极推进信息服务资费改革。通信资费方面,2010年底前,调整各市移动电话价格差异较大的预付费资费套餐,2012年1月前,取消广佛之间的移动电话长途和漫游资费,将各经济圈内的固定电话通话费调整为区间通话费水平,争取实现广佛、珠中江和深莞惠通信资费一体化;2015年1月前,完全取消珠三角地区之间的移动电话长途和漫游资费,将固定电话长途通话费调整为区间通话费水平,实现珠三角通信资费一体化。研究制定推进“三网融合”的价格配套政策,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五)完善协调机制。
在省实施《纲要》领导小组的框架下,设立实施《珠江三角洲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专责工作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珠三角九市分管副市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专责工作组负责组织指导、推进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专责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能源、水资源、信息化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推进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相关领域的政策研究、规划编制和实施,跟踪规划落实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协调跨地区项目的建设方案、建设进度、技术标准等。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支持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的具体政策措施与工作方案,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一体化发展的行政管理机制和财政体制。各地各部门要明确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统筹本地本部门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具体实施和管理以及与周边地区相衔接等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相关发展目标纳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并建立项目问责制。
九、重大工程
重大工程项目是规划实施的支撑和载体,规划建设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化四类重大工程共150个项目,总投资19767亿元,其中,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9387亿元。
(一)交通工程。
包括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港口航道、机场和综合枢纽等工程,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80项,总投资约12191亿元,其中,2009至2012年投资6365亿元。轨道交通工程包括珠三角城际轨道、出省铁路、区内干线铁路、城市轨道等方面29个项目,建设里程4936公里,总投资7834亿元,2009至2012年投资3129亿元。高速公路工程包括区域联网类、对外通道类及粤港澳合作项目33项,建设里程2320公里,总投资3690亿元,2009至2012年投资2615亿元。主要港口和航道项目15个,总投资325亿元,2009至2012年投资294亿元。机场工程以广州、深圳、珠海的机场建设为主,总投资342亿元,2009至2012年投资327亿元。综合枢纽工程包括广州南站、深圳北站、佛山西站及广州、深圳、珠海机场建设等6个项目(均已含在前述项目中),其中,车站项目总投资222亿元,2009至2012年投资111亿元。
(二)能源工程。
包括电源工程、电网工程和油气工程三类,共有项目23项,总投资5554亿元,其中,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1917亿元。电源工程项目包括岭澳核电二、三期、江门台山核电等15项,总装机2940万千瓦,总投资1910亿元,其中,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679亿元。电网工程项目2项,总投资3000亿元,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1050亿元。油气工程包括天然气主干管道及接收站、成品油管道二期及原油储备库等6项,总投资644亿元,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187亿元。
(三)水资源工程。
包括水资源配置及开发利用一体化工程、水资源节约保护一体化工程、水资源管理一体化工程和水利防灾减灾一体化工程,涉及8个重大项目、总投资768亿元,据不完全统计,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294亿元。水资源配置及开发利用一体化工程涉及三大经济圈水资源一体化3个项目,总投资502亿元,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172亿元(涉及港澳供水的水源工程为珠澳供水水源安全保障工程,工程总投资66.6亿元,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32.6亿元)。水资源节约保护一体化工程包括珠江河口、内河涌整治及河网控制等3项,总投资188亿元,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48亿元。水资源管理一体化工程1项,总投资6亿元,其中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2亿元。水利防灾减灾一体化工程包括珠三角城乡水利防灾减灾等项目1项,总投资72亿元,计划在2009至2012年完成。
(四)信息化工程。
包括通信网络、物流公共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共享、数字家庭等四类工程,共39个项目,总投资1253亿元,其中,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812亿元。通信网络工程包括移动通信网等23个项目,总投资1132亿元,其中,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742亿元。物流公共平台包括市场诚信、南方现代物流、RFID等5个项目,总投资14.5亿元,其中,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9亿元。公共信息服务共享工程包括电子政务、空间地理信息等4个项目,总投资4.3亿元,其中,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4.1亿元。数字家庭工程包括三网融合平台等7个项目,总投资102.4亿元,其中2009至2012年计划投资56.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