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河源、茂名、清远、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你们《关于珠海市序号7#编码P7#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珠科工信〔2017〕1385号)等11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规划确认
(一)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屏医院北侧、南泉路西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7#编码P7#规划点,现由珠海市燃气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珠海市燃气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九洲能源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珠海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二)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工业园省道S230莲塘大道西侧(原水唇村)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49#编码LP-07#规划点,现由河源市融浩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连平县三角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三)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乌石村省道S242巷子岗西侧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93#编码ZJ-02#规划点,现由紫金县绿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的紫金县绿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城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四)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升车村省道S242紫金东高速出入口附近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03#编码ZJ-12#规划点,现由紫金县华发能源有限公司、黄远龙投资的紫金县升车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五)河源市紫金县附城镇林田村省道S120城西高速出口附近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11#编码ZJ-20#规划点,现由河源市健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黄冠文、胡振锋、张可兰投资的紫金县紫希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河源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在具体选址时,请珠海、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迁建规划确认
茂名化州市宝圩镇宝圩居委会省道S284石磨塘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44#编码Q22#规划点)符合《茂名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我委同意化州市宝圩供销社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K30211号)从茂名化州市宝圩镇河东(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16#编码T27#规划点)迁至茂名化州市宝圩镇宝圩居委会省道S284石磨塘路段。迁建完成后,原规划点取消。
在具体选址时,请茂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扩建规划确认
(一)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茂衍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K30270号)位于茂名市茂南区鳌头镇衍水管区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92#编码T3#规划点),符合《茂名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二)阳山县江英镇江英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R60884号)位于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企山村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39#编码139#规划点),符合《潮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三)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饶平县海惠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U60363号)位于潮州市饶平县联饶镇山门村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39#编码139#规划点),符合《潮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并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请茂名、清远、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扩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委审批并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规划确认延期
(一)化州市温豪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60364号)位于茂名化州市良光镇杨梅路口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59#编码259#规划点)符合《茂名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我委同意2015年12月24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JB2#、JB3#、江门市市区9#、新会区78#、茂名市225#、揭阳市X90#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5〕3108号)中该规划点的扩建规划确认延至2019年12月24日前有效。
(二)茂名化州市丽岗镇省道S285吉安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43#编码Q21#规划点)符合《茂名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周仁强投资的化州市林尘长塘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K40282号)申请从茂名化州林尘长塘(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18#编码T29#规划点)迁至茂名化州市丽岗镇省道S285吉安路段。鉴于国土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6年9月16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湛江市S1032# S4011# 茂名市75# 265# 清远市英78#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246号)中该规划点的迁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9月13日前有效。迁建完成后,原规划点取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