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发改社会函〔2017〕50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卫生计生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省中医局局管预算单位及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6〕54号,下称“国家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国家通知精神。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是《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6〕2439号)所提六大工程建设之一,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结合《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加强对国家通知精神的研究和学习。
二、如实做好项目申报。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工程建设单位申报要求,按照“扶优扶强、传承创新、提质增效”原则,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地对所申报项目务必进行初审,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省级单位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三、有关报送要求。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卫生计生(中医)部门于2月7日前将申报单位汇总表(国家通知之附件5)和申报单位填报的《申报表》(国家通知之附件3)以联合行文的形式报至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省中医药局(规划财务处),请省级有关单位按照国家通知要求认真填报相关《申报表》,并于2月7日前行文报送。
附件:发改办社会〔2016〕54号文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7年1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丁伟武,83138644;
省中医药局 姚绪实,835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