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2017年
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
粤经信数据函〔2017〕3号
发布时间:2017-01-26 【大 中 小】 【简体】 【繁体】 【打印】 【关闭】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粤府办〔2016〕29号),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结合企业情况综合工作实际,我委决定开展2017年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经各单位申报、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省财政厅审核及公示,确定“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等4个地区(单位)为“广东省2017年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地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试点地区抓紧谋划试点工作,于2月28日前制订完成试点工作方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月25日
2017年企业数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地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