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9-19 【大 中 小】 【简体】 【繁体】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2015、2016年高级经济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拟将2015年申报材料整理、评审数据录用和2016年申报材料初审、整理、保管返还、评审数据录用等工作委托社会机构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2015、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整理、返还及评审数据录用等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指定专人完成2015年对申报材料整理、数据录用和2016年申报材料初审、整理、数据录用等工作。
2.对申报人员提出有关申报材料要求等问题及时进行解答。
3.按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分类、保管、返回及评审相关数据录用工作等。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我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关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能提供30平方米以上专门的现场服务和档案保管场所;
(三)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等经验的机构优先考虑;
(四)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不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受到刑事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申报文件
(一)单位概况,包括但不仅限于登记注册和人员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业绩、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二)服务工作方案及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8份,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6日。
报名单位请于上述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事处。联系电话:020-83133423;传真020-83133423。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714房。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9月18日